1 | 中市监食药大涌不处字〔2020〕00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中山市大涌镇紫竹林药房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77851766D | 中山市大涌镇南文村“葵朗坑”(锦华出租屋第五、六卡) | 陈信安 | 当事人于2020年3月13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美澳健牌钙咀嚼片(牛乳味)(制造商:广州市美澳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30709,生产批号:17118038,保质期至:20191007),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5.00元,被我所扣押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5.00元,没有违法所得。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首次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单位,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涉案物品数量少,货值金额小,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有销售出去,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且已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0年4月3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3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涌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