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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0年第7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8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经办机关或单位备注
1中市监食药大涌处字〔2020〕006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中山市大涌镇惠乐购便利店《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996080中山市大涌镇环镇路122号郑建全当事人于2020年6月24日经营乐事大波浪薯片(真浓番茄味)(生产商: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242011202405,生产日期:20190821,保质期:9个月)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批,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45.00元,被我单位扣押的食品货值金额为45.00元,违法所得无法统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为首次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单位,能主动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调查期间能配合执法如实陈述,且部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小,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暂未发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以及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和处于校园周边的地理位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45.00元;2.并处罚款:3000.00元。主动履行,2020年8月14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1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