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市监食药大涌处字〔2020〕007号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 中山市大涌镇益利药房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2000597401869F | 中山市大涌镇葵朗路286号首层一卡 | 黄金雄 | 当事人于2017年5月26日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时,明知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文维升不能到岗,仍提供虚假资料(《声明》等),以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违反并依据《药品管理法》(2001年修订版)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吊销中山市大涌镇益利药房药品经营许可;2.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申请;3.处罚款:20000.00元。 | 主动履行,2020年8月28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28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涌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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