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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0年第8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01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经办机关或单位备注
1中市监食药大涌处字〔2020〕007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案中山市大涌镇益利药房《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2000597401869F中山市大涌镇葵朗路286号首层一卡黄金雄当事人于2017年5月26日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时,明知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文维升不能到岗,仍提供虚假资料(《声明》等),以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违反并依据《药品管理法》(2001年修订版)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吊销中山市大涌镇益利药房药品经营许可;2.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申请;3.处罚款:20000.00元。主动履行,2020年8月2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2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