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执行公开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115-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19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大涌镇龙博家具厂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442000MA4UNEWJ4N

  注册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岐涌路(281号萧结荣厂房一楼)

  经营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大业西路嘉兴工业园A5、A6幢

  法定代表人:陈小华      联系方式:139258****8

  身份证号码:43048119750******6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6月14日下午,李某某等17名劳动者群访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诉称因中山市大涌镇龙博家具厂拖欠劳动者工资,其等已于2023年6月14日下午14时向中山市大涌镇龙博家具厂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中山市大涌镇龙博家具厂未结清并支付其等在职期间的工资。经查,陈小华你是中山市大涌镇龙博家具厂的法定代表人,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接群访后多次联系行政相对人配合处理和调查,均未果。我镇于2023年6月15日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你单位的经营地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115-2号),要求你在二十四小时前到我镇大涌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但截至2023年6月16日24点00分,你仍未按要求前往配合调查。我镇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现公告通知你于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三楼监察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50号(大涌人社分局)

  联系人:丘爱营、杨丽璇、张宇    

  联系电话:0760-87732907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