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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
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240-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7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家具生产车间(无证照)

  主要负责人:彭林

  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02198********8

  公民身份证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龙桂乡彭家坝村*****

  经营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新平路和天下5楼

  联系方式:192176****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6日,冯*、谭*军等10名劳动者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反映彭林经营的家具厂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经查,该家具生产车间 ,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彭林你是该家具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我镇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我镇于2023年11月14日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你经营的家具生产车间的经营地址大门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涌执告字〔2023〕第240号),要求你在2023年11月17日15时00分前到我镇大涌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但截至2023年11月26日18点00分,你仍未按要求前往配合调查。我镇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现公告通知你于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三楼监察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50号(大涌人社分局)

  联系人:冯辉扬、王春贵

  联系电话:0760-87732907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