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是隶属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充实我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管力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考试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上述人员定编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考职位
1.专业技术人员2名。
2.管理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年龄35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向的专业毕业;
6.报考管理人员职位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主要面向中山市户籍,会讲流利粤语,并且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2009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须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省外户籍人员报考的,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7.有食品药品监督相关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5:30;报名地点为中山市大涌镇政府三楼组织办公室;报名方式为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联系人:余燕清,联系电话:0760—87725477,投诉电话:0760-87733860。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
2.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3.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大涌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出合格分数线,并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大涌镇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分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镇党委会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讨论并表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涌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chong.gov.cn/)或镇政府的公开栏上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九、录用
招聘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中山市大涌镇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