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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6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住建局联系。联系人:李卓彬,联系电话:13924906373。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为全面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解决燃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我镇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燃气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解决燃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形成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大涌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颖新(党委委员、副镇长)
      闫春伟(党委委员)
      欧阳凯(党委委员)
      肖 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雨强(住建局)
      林家本(安监分局)
      王军军(工商、质监、食药监分局)
      余伟侨(交通分局)
      郑献辉(经信局)
      徐 民(公安分局)
      邹光佑(消防大队)
      魏伟逸(交警大队)
      刘 喆(流管办)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各司其职,强化安全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和实施针对涉及燃气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项检查组深入生产、运输、充装、经营、使用企业,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涉及燃气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住建局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做好镇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燃气使用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燃气的行为,监督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使用管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
  2.安监分局负责对镇内涉及燃气的厂企进行指导、监督,督促其履行涉及燃气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厂企选择合法企业供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监督检查相关厂企认真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将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燃气罐体、瓶体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对燃气罐体、瓶体进行检测检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负责燃气充装企业、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负责燃烧器具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查处;规范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用户使用燃气行为,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使用燃气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上述用户选择合法企业供气,与供气企业签订安全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灶具和钢瓶,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供气系统。
  4.交通分局负责涉及燃气运输单位、车辆和从业人员运输资质管理,做好燃气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无运输资格车辆运输燃气的违规行为;负责协助查处我镇到外地运输瓶装燃气的行为。
  5.经信局对燃气价格的制定、调整实施监管,确保市场经营有序。
  6.公安分局应加大对无证经营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行政机关、扰乱社会秩序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7.消防大队负责燃气充装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指导涉及燃气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8.交警大队负责查处运输易燃易爆气体车辆上路的违规行为。
  9.流管办负责对镇内流动人口、出租屋住户等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排查藏于出租屋的燃气充装黑点,要求住户使用合法充装的燃气;发动有条件的出租屋使用管道燃气。
  10.各村(社区)对居民住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要求住户使用合法充装的燃气,防止事故发生;开展网格化拉网排查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安全大排查,发现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或依照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意识
  各涉及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依靠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出场站实行登记制度,加强销售台账管理,实现燃气流转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健全预防和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加大各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规范人员操作行为管理;规范液化气体运输车辆的管理。
  燃气安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燃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燃气市场秩序的有序发展,确保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