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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通知

信息来源: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2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武装部联系。联系人:张育明,联系电话:8772766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2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今年征兵工作指示,做好我镇夏秋季征兵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安排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夏秋季征兵任务。
  (一)成立大涌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萧春语(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成 员:张育明(武装部)、黄立民(公安分局)、李定嘉(纪委)、丘淑琴(党政办)、赖颖潜(组办)、石健慧(财政分局)、陈琪(卫计局)、李亮(宣传办、文体教育局)、林燕容(社会事务局)、杨灿荣(大涌医院)、伍建捧(兴涌社区)、萧日超(大涌社区)、萧润元(南文社区)、林国棉(安堂社区)、李伟洪(岚田社区)、黄军良(青岗社区)、伍玉轩(旗南村)、余文捷(叠石村)、林伟江(石井社区)、余子乐(全禄社区)、李作程(起凤环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武装部,主任由萧春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育明兼任,成员:李定嘉(纪委)、杨国广(政审)、丘淑琴(党政办)、赖颖潜(组办)、石健慧(财政分局)、陈琪(卫计局)、李亮(宣传办、文体教育局)、林燕容(社会事务局)、李土桂(大涌医院)、黄炳良(兴涌社区)、萧学强(大涌社区)、萧建新(南文社区)、林伟堂(安堂社区)、李炳桥(岚田社区)、黄奕阮(青岗社区)、曹伟程(旗南村)、余伟生(叠石村)、林凯川(石井社区)、粱嘉浩(全禄社区)、李健伟(起凤环社区)。
  征兵办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兵役机关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调做好征兵期间宣传发动、体格检查、学历政审、政治审查等相关各项工作。
  3.负责做好双合格青年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4.负责认真整理好双合格青年的档案资料和部队交接工作。
  征兵工作投诉举报联系电话:87727662(24小时接听);纪检部门投诉电话:87777363;市征兵办投诉电话:88316728—85123。
  (二)成立征兵工作小组
  1.体检组
  组 长:李土桂
  成 员:李娟、林孝光
  职 责:
  (1)组织镇体检队做好今年应征青年体检。
  (2)大涌医院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准备好相关体检器材;南文小学负责体检场地落实。
  (3)严格执行征兵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体检标准。
  (4)明确体检工作人员职责,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发现违规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政治考核组
  组 长:黄立民
  成 员:杨国广、各村(社区)治保主任
  职 责:
  (1)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和上级有关征兵工作指示,熟悉掌握征兵政策。
  (2)认真制定征兵政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重点了解长期在外、人户分离和无犯罪记录情况发。
  (4)落实“谁政审、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发现违规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3.宣传和学历审查组
  组 长:李 亮
  副组长:梁兆文
  成 员:宣传办及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征兵期间新闻报道及应征青年学历审查工作,严格把好“学历”审查关。
  4.纪检监察组
  组 长:李定嘉
  职 责:抓好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法律观念,做到廉洁征兵,并自觉执行征兵政策。对征集名额分配、体检、政审、定兵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5.各村(社区)
  职 责:负责做好应征青年的报名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学生暑假期间及“八一”慰问活动等机会,召集应征青年与家属进行座谈,营造参军入伍宣传活动氛围。重点提高应届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入伍比率。坚决做到“七公开”,即:“征兵指标和政策纪律公开、征兵条件标准公开、进站体检名单公开、体检政审合格名单公开、预定兵员名单公开、定兵结果公开、投诉举报违纪电话公开”,全过程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征兵工作全程“阳光作业”。
  二、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接受网上兵役登记阶段(2月1日至6月30日)由各村(社区)负责。
  第二阶段:征兵准备阶段(6月15日至7月25日),包括召开征兵动员会议,由武装部 、村(社区)负责。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由武装部、宣传办负责。
  第四阶段:征兵体检阶段(初检定8月2日至8日,复检8月9日至8月15日)由武装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医院、村(社区)负责。
  第五阶段:征兵政审家访阶段(8月10日至20日)由武装部、公安分局、村(社区)负责。
  第六阶段:审批、定兵阶段(8月21日至30日)由武装部负责。
  第七阶段:新兵交接(9月1日至15日)由武装部负责、村(社区)负责。
  第八阶段:总结阶段(9月15日至11月25日)由武装部、村(社区)负责做好新兵跟踪教育、完善入伍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