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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14 分享:

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规划分局联系。联系人:朱国强,联系电话:87720901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大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制定更加切实可行、更具指导性的城乡规划成果,促进项目落地及镇区建设和谐发展,我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贯彻执行规划编制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简称控规)编制中的技术指导作用,为镇党委、镇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保障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审议小组
为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决定成立大涌镇控规编制审议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闫春伟(党委委员)
        欧阳凯(党委委员)
  员:郑献辉(经信局)
        李雨强(住建局)
  卢文强(司法所)
         亮(宣传办、文体教育局)
       余仕明(环保分局)
 杨锵华(国土分局)
       陈雪艳(规划分局)
       黄志腾(规划协调办)
       林伟斌(水利所)
       邹光佑(消防大队)
       陈伟劭(供电分局)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协调办,负责统筹小组开展工作,安排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会后收集部门意见形成会议纪要,重大议题组织材料报请镇党委会审议,归档保存会议资料及形成意见。办公室主任由闫春伟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审议小组以会议的形式对下列内容进行审议
(一)审议控规方案阶段性成果;
(二)审议各职能部门、公众、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规划路网、公共设施、市政工程、用地功能、规划指标等规划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审议我镇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讨论项目选址意见及建设开发强度要求;
(四)审议我镇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对镇景观有重大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
(五)审议启动片区控规修编调整项目的必要性。
四、工作方式
会议根据控规编制进度及内容需要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报请小组领导确定会议内容及议题类别(附表一):
(一)一般性议题:控规方案阶段性成果审议,可由副组长组织召开,形成会议纪要后报组长审阅;
(二)重要性议题:涉及镇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选址落地及建设用地改变功能、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调整、城镇景观重大影响等事项,原则上由组长组织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特别重大议题:上述议题会议认为应报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由组长组织召开,形成会议纪要后报请镇党委会审议。
五、控规编制工作流程及内容
控规编制工作流程及内容(见附表二)主要划分为法定程序及镇工作内容两个层面,镇工作内容围绕法定程序步骤要求开展,镇审议小组分别在控规启动、草案、成果三个阶段介入对控规方案进行审议。审议小组可根据议题需要适当邀请控规用地范围内的村(社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出席会议。
六、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住建:负责控规项目立项、经费支付、合同签署等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规划路网、市政工程、管线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规划协调办:协调落实控规项目立项、编制经费、合同签署等工作,负责控规会议组织、方案上报工作,负责接访、接收部门、群众、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规划意见,并安排意见上会,做好沟通协调并落实会议决策事项。
规划分局负责审查核实控规阶段性方案内容;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规划意见与建议;联系市规划部门协调控规方案上报审批。
国土分局:核实用地权属信息,核对我镇土地规划情况,保障我镇“三规合一”,结合“三旧改造”和市层面土地政策,分析研究城乡规划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经信:结合我镇经济发展及重大政策部署,分析研究城乡规划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水利: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水域、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环保分局: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环境保护等方面意见与建议。
供电分局: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用电发展需求、供电设施、线路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宣传办、文体教育: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文化、教育、公共设施等方面意见与建议。
消防大队结合部门职能分析研究控规编制内容提出消防等方面意见与建议。
司法所:结合部门职能对控规修编及调整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会上未能准确表达的,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补充,规划协调办应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草拟稿,各成员单位应在收到草拟稿两个工作日内审定或修改完善纪要内容。
八、附则
(一)会议形成的意见属集体讨论结果,会议讨论过程内容不得外涉。
(二)镇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可参照本机制开展工作。
 
附件:1. 大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申请表
      2. 大涌镇控规编制工作程序表 
 


附件1
大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申请表
议  题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参会人员:
  □审议小组成员         □村(社区)                                
  □利害关系人                                               
 议题主要内容:
 
 
 
   □一般性议题         □重要性议题         □特别重大议题
 规划协调办意见:
 副组长意见:
 组长意见:


附件2:
大涌镇控规编制工作内容
序号
法定程序
工作主体
预计时(天)
工作内容
审议小组介入节点及工作内容
1
立项招标
镇政府
30
1、调查研究,提出片区控规修编调整的必要性;
2、组织项目立项招标,落实设计单位,签订编制合同;
审议修编调整的必要性,明确是否启动控规修编,明确编制内容;
2
组织论证方案
设计单位
30
3、协助设计单位落实修编调整内容;
 
3
论证会、听证会
镇政府
7
4、审查核实论证方案内容;
5、组织专家论证会、相关利害关系人听证会;
 
4
市政府同意启动
市政府
30
6、组织论证报告报送市政府审批;
 
5
草案编制
设计单位
60
7、审查核实草案编制内容;
8、组织镇审议小组会议;
审议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明确编制内容;
6
专家、部门联审会
镇政府
7
9、组织专家及市相关部门联审会;
 
7
草案修改
设计单位
镇政府
30
10、收集市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11、审查核实草案修改内容;
 
8
公示
镇政府
市规划局
30
12、组织方案公示,收集公示意见;
 
 
9
方案完善
设计单位
20
13、审查核实方案完善内容;
14、组织镇审议小组会议;
审议方案完善成果,提出意见与建议,明确编制内容。
10
规委会审议
市规划局
30
15、组织材料报规委会审议;
 
11
市政府同意调整
市政府
30
16、组织成果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
 
12
公告
镇政府
7
17、组织成果公告。
 
合计天数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