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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3-06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32、13590736798。


                                                       2017年3月6日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村(社区)文明进步,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中委农工〔2016〕2号)及《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2017至2020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打造“清洁村庄”、“生态村庄”、“宜居村庄”、“幸福村庄”,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基本达到“八化”标准,即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和服务强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整治任务
  2017年纳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村(社区)为大涌社区、南文社区、安堂社区、起凤环社区、叠石村;
  2018年纳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村(社区)为岚田社区、青岗社区、全禄社区、石井社区、兴涌社区、旗南村。
  (二)示范村创建任务
2017至2020年,全镇每年创建1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镇级示范村,2017年为起凤环社区、2018年为安堂社区、2019年为青岗社区、2020年为岚田社区。
  三、组织架构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创建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梁俊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李颖新(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吴志雄(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卢杰恩(农业局) 萧洪悦(城管分局)
  徐 民(公安分局) 余仕明(环保分局)
  丘淑琴(党政办) 李 亮(宣传办)
  石健慧(财政分局) 杨锵华(国土分局)
  林家本(社会事务局)刘伟生(住建局)
  陈雪艳(规划分局) 陈 琪(卫计局)
  卢文强(综治办) 魏伟逸(交警大队)
  邹光佑(消防大队) 林伟斌(食药监所)
  陈伟劭(供电分局) 黄祖略(自来水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由卢杰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观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协调领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整治及创建标准
  参与整治及创建的村(社区)须按照下列标准、要求开展整治及创建工作:
  (一)实施“村(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全方位开展环境整治。首先,实施“六整治”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社区环境连片整治,基本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健全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把卫生保洁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保持环境卫生,力争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整治生活污水。重点推进生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推行“雨污分流”,雨水进行收集循环利用,污水实行集中处理后再循环利用。要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将生活污水纳入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加强对镇内断头河涌的截污工作。
  3.整治乱堆乱放。加强居容居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严重影响居容居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旧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埋地铺设,杆线排列整齐;广告、张贴设置规范,尺寸、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
  4.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鼓励分散在村(社区)的中小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实行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实现社区中小企业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达标排放,严格实施污染物削减替代,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
  5.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全面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
  6.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河道水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水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水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社区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二)实施“村(社区)六提升”工程,在全面开展“脏乱差”治理的同时,按照数量质量并重、硬件软件建设同步、实施社区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卫生保洁日常管理和公共设施有效管护的长效机制建设。
  1.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社区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社区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社区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
  2.提升村(社区)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自来水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出厂水、管网水符合国标,合格率高于95%。大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提升安全防灾水平,分析社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社区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3.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社区)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社区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
  4.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公共活动场地、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5.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民居建筑风格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宗祠,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6.提升村(社区)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居民参与和自主管理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居民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居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要切实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村(社区)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迅速行动,全面动员部署。要认真调查摸底,查摆问题,找准差距,全面部署动员。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要按照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并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将项目建设资金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广泛发动社会、乡贤、村民等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重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有效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