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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9 分享:

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大涌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林晓丰,联系电话:13590767278。


2017年1月19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广东省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大涌为工作目标,贯彻“绿染宜居水乡,林荫和美中山”、“建设生态之城、品质之城、幸福之城”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深入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全面开展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把中山建设成珠三角地区的生态宜居、幸福和美之城。
  二、工作目标
  以我镇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为基础,立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需求,对乡村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森林公园等进行增绿添色改造,以2018年6月申报国家森林城市验收为节点,实现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选标准,年底前通过有关国家评审验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颖新(党委委员、副镇长)
      闫春伟(党委委员)
      梁俊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阳凯(党委委员)
      邓琳娜(党委委员)
      何永远(党委委员)
  成 员:刘伟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献辉(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化局)
      卢杰恩(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丘淑琴(党政办)
      李 亮(宣传办)
      石健慧(财政分局)
      余仕明(环保分局)
      萧洪悦(城管执法分局、交通分局)
      杨锵华 (国土分局)
      萧天浩(农业服务中心)
      李晓文(水利所)
      梁兆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李渐强(渔政中队)
      林晓丰(林业站)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办公室设于林业站,主任由林晓丰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2018年前完成花木培育展示基地建设240亩及大涌社区、安堂社区、岚田社区、旗南村、石井社区、青岗社区六条社区、村的主干道的添绿增色建设任务。每年完成绿化美化村庄(社区)2个。加快新建农路沿线绿化建设,农路两旁可绿化路段种植1-3排防护林带,提升农田林网建设。
 (二)林业站结合区内各山体情况,开展森林提质增效工程和义务植树活动。2018年前完成林中幼林抚育约150亩及加强对卓旗山森林公园的管理建设。
 (三)住建局负责开展添绿增色行动,对镇内各类公园、广场、医院、学校、村道、市政公共场所等可绿化地进行“增色”添绿工作。2017年在中新路、德政路、凤凰路、新平路、岐涌路、政府大院、税局、红博城、文化广场等主干道、路口种植凤凰木及其他增色。2018年在大南公路(大涌段)、卓旗山森林公园、岚头山公园、各中小学、凤凰路、新平路、葵朗路及其他主干道路、行人道改造增色的建设任务,提升改造已建绿道4公里。2019年继续在其他公共场所、各社区等增种树木及增色。
 (四)财政分局负责将我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五)宣传办负责我镇创建工作的宣传,通过画册、横幅标语、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方式向民众、学校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及红木家具行业的知晓率,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六)党政办负责协调和督查相关部门落实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
 (七)环保分局负责加快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进陆泉沙湿地公园在2018年前完成。
 (八)水利所负责开展滨水绿色廊道建设、结合河道、河涌两岸绿化建设、推进已绿化河岸提升改造,确保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4%以上,完成提升磨刀门水道6公里、岐江河2公里河岸绿化建设。
 (九)经信局负责红木家具行业,加快推进红木家具传统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模式,构建红木家具产业新体系,促进红木家具产业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成立大涌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关于预下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的安排,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照《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任务表》,开展自查验收,对自创建以来的包括各项工程资料、考核资料和其他相关创建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汇编材料。自查合格后,邀请上级林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初步检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在大涌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二)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各部门要加强规范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和健全完善工作台账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和整理各种创建工作日志、文本、图片和音视频资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材料,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检验提供材料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