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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8-30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食品药品监督所联系。联系人:林伟斌,联系电话:87773355。



  附件: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升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15〕8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思路

  (一)确保食品安全整体稳定向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我镇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加大对粮食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农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严防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有日常现场检查责任、有市场产品抽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坚持政府社会多元治理思路;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完善“市—镇—市场”三级食品检验检测网络,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注重源头控制,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从严监管常态化。

  (三)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齐抓共管,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全民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实现人民群众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70%以上。

  二、组织架构

  成立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萧春语(党委委员)

  成 员: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村和农业工作局、宣传办(文体教育局)、综治维稳办、城市管理执法局、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党政办、大涌医院、自来水公司、供电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由陈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与监管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权责清单,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2.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健全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统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式研判会商和“从农田到餐桌”的协调联动机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健全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满足监管实际需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任务目标对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编织覆盖“市—镇区—社区”的三级监管网络,消除监管死角盲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防范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5.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发展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食品经营安全的可控性,推动各类食品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成效

  1.加强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处置。食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加强结果分析研判,以监督抽检和监测发现问题为导向,及时依法处理、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对突发问题、集中区域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顿,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抽检监测效能。

  2.深入持久开展综合治理。

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发展”原则,鼓励支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工地饭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园区化模式、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3.强化监督执法,依法严惩重处。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依法处置,行政处罚与责任追究到位。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健全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到位,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结案率以及涉刑案件移送后的立案率。

  4.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区域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中上,无吃拿卡要等不文明行为。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依法持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并持续符合发证或备案条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和应急管理机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通过电子信息台账管理、溯源码、条形码等方式,实现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酒、食用油生产经营应用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电子追溯管理。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召回问题食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全面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展示我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促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民心。

  2.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普宣教。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纳入普法、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校教育内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促进健康理性消费。政府部门定期举办面向群众、覆盖社区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主流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电视台每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与群众互动。

  3.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镇、社区(村居)网格划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统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媒体和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政府管理、部门履职、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

  四、加强食品安全重点工程建设

  (一)放心菜篮子工程。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种植养殖、快检抽检环节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准出制度及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标识溯源管理,开展我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我镇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民吃得放心。(牵头单位:农业局;参与单位:经信局、食药监所、工商分局)

  (二)食品安全升级改造工程

  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工地饭堂)生产经营条件,开展“五小”综合治理;推进我镇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基地建设;支持食品行业企业技术改造;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执法分局、食药监所;参与单位:经信局、工商分局)

  (三)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

  在全镇开展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进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牵头单位:食药监所;参与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

  完善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检测项目;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进一步健全“市—镇—市场”三级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我镇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能力。(牵头单位:农业局、食药监所;参与单位:工商分局)

  (五)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权责明确、统筹兼顾、依法整顿”的原则,逐步在我市建立完善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理链条,加强监督管理,杜绝餐厨废弃物流入非法渠道。促进餐厨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牵头单位:住建局;参与单位:环保分局、经信局、执法分局、公安分局、食药监所、工商分局)

  (六)食品智慧监管工程

  在省、市食药监局的智慧食药监管系统基础上,完善八大应用系统(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监管辅助、应急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实现精细化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食药监所;参与单位:经信局、工商分局)

  (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行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规范较为完善,诚信文化普及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食品行业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为打造“食安中山”营造良好的环境。(牵头单位:食药监所;参与单位:经信局、宣传办)

  (八)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着力构建“全民创食安”社会共治体系,逐步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新型治理体系,人民群众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较高。(牵头单位:食安委;参与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8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大涌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涌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逐年开展食品安全村(居)、部门考核评选,发挥示范带动,保障全镇安全创建全覆盖。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

对照市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各有关部门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向市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群众意见等材料,申请并迎接上级对我镇的考核评价。

  (五)整改复审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

  各有关部门针对市食安办初审考核提出的问题,抓紧做好整改,并再次迎接上级考核复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群众食品消费信心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每项任务都要倒排工期,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同时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人力、财力、物力,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创建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宣传,及时总结。各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导,奖惩到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推进效果好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诫勉约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