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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党代表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8-30 分享:

公安分局党委,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贯彻落实党代表接待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的作用,现就进一步落实党代表接待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党代表接待日工作制度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大涌镇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涌委办[2012]34号)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各党代表工作室要结合党代会召开后党代表的调整,及时制定年度或季度的党代表接待计划,安排党代表在工作室定期轮流接待党员群众。我镇每月10日、20日分别安排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两次,时间为早上9:00-12:00,下午3:00-5:30,遇节假日顺延,接待地点为镇机关和各村(社区)的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要填写《中山市党员群众建议办理表》(具体表格可与组办联系领取),并于接待后3个工作日内交工作室。

  二、党代表接待日的相关要求

  1.各党代表工作室要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做好党代表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

  2.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提前做好党代表接待日的通知、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接待日活动。

  3.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所属党代表,并为党代表开展接访工作提供方便。



  附件:1.大涌镇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分组安排表

     2.各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名单

     3.《关于印发大涌镇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涌委办[2012]34号)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



大涌镇党代表工作室接访分组安排表



(2016年9月-2017年2月)









序号




时间




党代表姓名




党代表职务




备注







1




2016年9月12日




郭丛枢




镇党委书记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何永远




镇党委委员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2




2016年9月21日




贺修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郑献辉




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3




2016年10月10日




林雅科




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林镇杨




人大办公室主任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4




2016年10月20日




周长甫




镇党委副书记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卢文强




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5




2016年11月10日




李青汶




镇党委副书记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萧结娜




组织人事办主任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6




2016年11月21日




李颖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何梓坚




党政办常务副主任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7




2016年12月12日




闫春伟




镇党委委员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余仕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环保分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8




2016年12月21日




萧春语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陈 琪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9




2017年1月11日




梁俊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卢杰恩




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10




2017年1月20日




欧阳凯




镇党委委员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丘淑琴




宣传办主任兼文体教育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11




2017年2月10日




邓琳娜




镇党委委员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石健慧




财政分局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12




2017年2月20日




周政权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李定嘉




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办主任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说明:镇党代表工作室设于镇政府大楼1楼(人大办公室),每月10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定期接待来访党员、群众、具体接待时间由联系员提前通知。



附件2



各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单位




姓名







镇机关




林镇杨




青岗社区




黄晓斌







兴涌社区




伍润文




石井社区




伍婉媚







大涌社区




李宇霜




全禄社区




林月映







南文社区




萧苑环




起凤环社区




李作程







安堂社区




林红玉




旗南村




伍霭瑜







岚田社区




李真驰




叠石村




余子轩










附件3



                  关于印发大涌镇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社区(村):

  现将《大涌镇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组织人事办联系。联系人:陈学忠,联系电话:87776125。



                                            2012年11月5日



  为全面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室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发〔2008〕8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 施办法〉的通知》(粤发〔2008〕12号)和《广东省党代表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粤办发〔2012〕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规范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标准

党代表工作室要严格按照“七个一”标准建设,统一标识(具体样式市委组织部已下发到各镇区组办,各社区(村)可与组办联系领取),规范运行管理,全面推进全镇党代表工作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各社区(村)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按照有关标准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建设,以迎接市的检查验收。

  一是设立一个工作室。有条件的社区(村)应设定独立的党代表工作室;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将工作室设在党员活动室或会议室,党代表工作室选址以方便党员群众来访为原则,一般应设在一楼。

  二是指定一名联络员。各村(社区)指定1名大学生村官担任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

  三是安装一块标识牌。工作室(含工作室所在的党员活动

室、会议室、办公室,下同)门口应安装“党代表工作室”字样的标识牌。

  四是悬挂一套工作制度。工作室内应悬挂或张贴党代表工作室接访流程、党代表工作室职责、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要求以及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制度(详见附件1)。

  五是公布一个接待计划。工作室应制定并公布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年度或季度计划(详见附件2)。

  六是配备一个代表文件盒。工作室须为每位党代表配备一个文件盒,文件盒内应备有代表证、代表座牌、代表工作记录簿、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簿等物品。

  七是建立一个网上工作室。以党代表小组为单位,参与中山市党代表网上工作室日常管理,做好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网络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交流平台。

  二、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1.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各村(社区)要制订党代表工作室管理细则,对工作室的开放时间、党员群众接见登记、党代表轮流驻室安排、有关意见建议交办  处理、工作室联络员配备及工作职责、资料归档、日常管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党代表工作室的工作流程。

  2.建立回复反馈制度。党代表工作室要及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驻室党代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意见建议的性质、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具体处理意见。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事项,应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件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及时答复,超过规定时限未能答复的,应向交办单位作出说明。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要将承办情况及时向党代表、党员群众反馈。

  3.建立检查指导制度。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要全面掌握工作室各项工作情况,了解意见建议的跟踪处理情况,定期汇总,年终向上级党委报送党代表工作室接见党员群众基本情况。组织部门定期对党代表工作室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市委组织部将制订党代表工作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工作室的设施建设、日常运作管理、意见建议办理、资料归档管理、机构队伍保障、基层党员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依据,每年对工作运转好、作用发挥好、社会评价好的党代表工作室进行表彰通报,并推荐参评广东省“五好”党代表工作室。

  三、拓宽党代表工作模式

  1.驻室接见。党代表工作室每月开放时间不少于2天,一般安排在每月10日、20日(节假日顺延)开放。各个工作室要根据实际,以方便党代表开展工作、方便党员群众反映情况为原则,科学确定工作室的开放时间。要做好党代表驻室接见轮值安排,特别是省、市领导党代表到所联系的党代表工作室的接访安排,并及时对外公布。党代表要按照轮值安排积极驻室开展接见、约谈等工作,热情接见党员群众。

  2.网络接访。党代表除了在工作室规定的对外开放时间内接见党员群众外,要通过中山组工网的党代表网上工作室开展互动交流,实现党代表在网上接访 党员群众。党代表小组联络员统一收取有关咨询邮件或留言信息后,根据具体的职责分送有关党代表,并协助党代表在网上答复或约见发起咨询的党员群众进行答复。此外,要开通电话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情况反映,为党代表与党员群众沟通、联系、互动创造便利条件。

  3.走访慰问。各级党代表要主动深入基层,贴近党员群众,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深入基层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民意、收集民情。大力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民意征询。各级党代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就党委政府的某项重要工作,开展民意征询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开展调查  研究等方式,专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党组织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5.学习研讨。各个党代表工作室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基层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以驻室的党代表为主体,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讨论交流,以此作为基层党员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组织党代表到工作室就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和研究讨论,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四、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

  1.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党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要利用工作室这个平台,定期交流和探讨做好代表工作的体会、经验和做法,进行充电加油,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把党代表的学习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实施计划,坚持分类实施、分级负责,通过集中学习、定期轮训、座谈交流、参观学习、网上培训等多种方式抓好党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

  2.主动贴近群众。驻室党代表要按照工作室的制度要求和轮值安排,积极参加接见党员群众活动,诚心听取意见,广泛收集民意。要主动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党代表信箱、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基层党员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以及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抓好跟踪落实。各级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做好跟踪反馈。能够当面解释的,当面给予解释;不能当面解释的,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明,认真研究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提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五、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工作保障

抓好联络员队伍建设,各个党代表工作室要配备1名联络员,负责制订党代表接见活动日程安排、协助做好接见记录、情况汇总、上传下达等工作室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抓好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帮助联络员掌握政策规定、熟练操作流程、规范行为准则,提高联络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附件:1.党代表工作室内应悬挂的工作制度(式样)

  2.党代表工作室接待日程安排表(式样)

















  附件1

  党代表工作室内应悬挂的工作制度(式样)



  一、党代表工作室职责

党代表工作室主要履行如下服务、组织、协调等职责:

服务: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加强党代表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组织:制订党代表年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协调:收集整理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分送有关部门,跟踪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党代表、党员群众和有关单位反馈。

  二、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职责

  1.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接访活动计划并联系实施。

  3.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接访记录。

  4.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党代表提交工作室、网上工作室(邮箱)等收到的意见建议。

  5.负责汇总党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党委。

  6.负责跟踪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党代表及党员群众反馈。

  7.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间的沟通、联络工作。

  三、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要求

  (一)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以接待、约见、走访党员群众为主要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代会、党委的决议决定;倾听收集基层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受党委委托,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二)每位党代表每年参加接待党员群众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室商党代表确定。

  (三)党代表接待、走访党员群众需佩戴代表证。接待、约见和走访党员群众需填写《中山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办理表》,并于接待、约见、走访党员群众后3个工作日内交工作室。

  (四)党代表接待、约见、走访党员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个人问题的,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问题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五)党代表在接待、约见、走访党员群众过程中,对于反映的意见建议,可当场作出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提出办理建议交工作室。

  (六)党代表要对自己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向党代表工作室通报。











附件2



党代表工作室接待日程安排表(式样)






(××年第×季度)













序号




时 间




党代表



姓名




党代表职务




备 注







1




×月×日



(星期×)




×××




×××所所长




在镇党代表工作室接待







2




×月×日



(星期×)




×××




××村党支部书记




在××村党代表接待室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