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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6-02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环保分局联系。联系人:余仕明,电话:87121336。


                         2016年6月2日




              大涌镇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2016年1月15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卫华率队调研我镇产业转型升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家具行业污染治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善环保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1348号)(以下简称“省复函”)、《创新推动中山市沙溪镇大涌镇协同转型升级环境同治规划(2016-2025年)》、《大涌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大涌镇开展家具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涌府办〔20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6年12月底前,全面清理整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促进违法企业落实整改并完善环保手续,妥善解决历史问题,进一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我镇中国红木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二)划定家具集中生产区,设置几处符合城建、国土、生态环保等各类规划要求、相关产业政策,远离民居区域,信访投诉少的集中生产区域。同时,对集中生产区域以外的家具企业要求其搬迁或依法依规淘汰取缔。
  (三)全面推动青岗瑞达家具厂集中喷漆治理项目和兴华路双智家具厂喷漆中心集中治污项目建设,并向全镇推广。在家具集中生产区内扶持一至两家龙头企业建设集中治污点,对家具行业的喷漆、煮木等有污染的工艺进行集中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涌镇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和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卫戈(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文辉(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谢巧明(党委委员)
  成 员:余仕明(环保分局)
      陈雪艳(规划分局)
      刘伟生(住建局)
      杨锵华(国土分局)
      郑献辉(经发科信局)
      丘淑琴(宣传办)
      石健慧(财政分局)
      徐 民(公安分局)
      萧洪悦(城管分局)
      李雨强(安监分局)
      卢文强(综治维稳办)
      王军军(工商分局)
      区超和(国税分局)
      陆潋栩(地税分局)
      邹光佑(消防大队)
      萧志豪(商会)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统筹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余仕明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开展分类整治
  1.规划区内的,以新环保法实施时间(2015年1月1日)为界线,对2015年1月1日前发生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按照省复函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并根据市污染源分类管理办法,纳入全市污染源统一监督管理;对2015年1月1日后“顶风作案”的“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规划区外的,对已完善环保手续的,严格按要求配套治污设施,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一律不予审批生产项目,要求其搬迁或依法依规淘汰取缔。
  (二)落实治污设施,推进集中治污
  1.对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行配套建设符合要求的VOCs、粉尘、烘干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
  2. 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在规划区内建设集中治污点,对喷漆、煮木等有污染的工艺进行集中处理。
  (三)从严从重执法,构建守法环境
  按照“依法依规淘汰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和便民服务并举,对属于应依法淘汰的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以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验收、备案条件的企业,简化工作流程,指导企业尽快完善环保手续;对规划区域外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责令整改的违法建设项目,提供服务指导,加快违法整改工作。通过查办重大案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违法企业主动落实整改并完善环保手续,构建企业自觉守法的经营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环保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和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划定家具集中生产区分布图,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家具行业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宣传和动员,督促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按要求配套VOCs废气治理、粉尘收集等治污设施或交集中治污点处理。
  (二)规划分局:负责协助审查家具企业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
  (三)住建局:负责协助家具企业在完善环保手续时,提供厂房报建等方面的支持。
  (四)国土分局:负责协助审查家具企业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用途。
  (五)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规范家具行业发展,引导企业在经营生产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积极配合镇环保分局的整治行动,鼓励并推广企业开展VOCs治理,或在涂装工艺中改用环境友好型的水性漆或UV漆替代现有的油性漆。
  (六)宣传办:负责协助做好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和污染治理工作宣传。
  (七)财政分局:负责加大对家具行业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力度。
  (八)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家具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九)城管分局:负责对涉嫌违建的家具企业厂房进行查处。
  (十)安监分局:负责排查家具企业使用油漆的种类和年用量,对超量存放危化品的家具企业予以依法查处。
  (十一)综治维稳办:负责排查家具行业污染治理工作中不稳定因素,并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二)工商分局:负责提供相关的企业名称,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家具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十三)国税、地税分局:负责配合家具企业污染整治行动,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税务稽查。
  (十四)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排查家具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商会:负责配合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污染治理义务。
  (十六)各村(社区):负责配合划定辖区的家具行业集中生产区域,排查掌握辖区的家具企业,协助环保分局现场环境监察执法,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和动员(2016年1月-6月)
  划定家具行业集中生产区域;在前期家具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和VOCs等调查的基础上,对镇内家具行业的违法建设项目深入全面的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我镇环保违法建设项目状况,并对违法项目的现状,包括规划选址、产业分类、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排污以及环保手续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和甄别分类,在此基础上编制违法项目清单;6月组织召开全镇家具行业开展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工作动员会。
  (二)开展集中治污试点建设(2016年1月-2017年6月)
  积极开展集中治污共性工厂建设,加快推进青岗瑞达家具厂集中喷漆治理项目和兴华路双智家具厂喷漆中心集中治污项目建设,并向全镇推广。同时,在各家具集中生产区内扶持一至两家龙头企业开展VOCs区域集中整治项目建设,对家具行业的喷漆、煮木等有污染的工艺进行集中处理。
  (三)全面开展整治(2016年10月-12月)。
  市镇村三级部门联合开展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促进违法企业落实污染治理并完善环保手续。对规划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执法手段坚决严肃查处;对规划区域外的项目,要求其搬迁或依法依规淘汰取缔。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形成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市镇村三级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及时反映存在问题,上下合力解决问题,协调推进家具行业集中规划及污染治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环保部门要牵头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并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拖拉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各相关部门要抓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机遇,简化工作程序,疏堵结合,严把整治时序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环保法和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治观念,并适时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家具行业集中生产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