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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5-30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交通分局联系。联系人:萧洪悦,电话:87779368。


                           2016年5月30日




              大涌镇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镇县乡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公路两侧埋设管线、设置非公路标志、设置交叉道口等行为,确保我镇县乡道公路的安全畅通,提高通行能力,维护路产路权,美化路容路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镇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涌镇治超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交通分局、城管分局、交警大队、住建局、安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大涌、安堂、南文、青岗、旗南、岚田、全禄、叠石、起凤环各公路沿线行政村负责人。
  二、集中整治目标和内容
  (一)全面整治我镇县乡道公路违法行为,确保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畅通,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着力解决我镇县乡道公路“路口乱开、标牌乱设、管线乱埋、违法乱挖、路面乱占、杂物乱堆”的“六乱”问题。
  (二)整治内容
  1.规范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公路两侧埋设管线、设置非公路标志、设置交叉道口等行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要限期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对未经许可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2.清除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各种障碍。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打场晒粮、排污倒水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等现象进行全面清除,确保县乡道公路行车安全畅通。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为五个月,自2016年4月15日至9月15日,分为宣传发动、重点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1日至月4月30日)
召开动员会。召集成员单位、县乡道公路沿线行政村等单位召开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明确各单位职责,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将此次整治活动的精神传达到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村及相关业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在公路两侧悬挂横幅标语;利用辖区内有线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广场、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散发集中整治的宣传材料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根据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县乡道公路的路政违法行为进行全面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对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强制清除,切实做到不留死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具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无法找到当事人的,要及时组织采取依法清理或恢复公路原状,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1)未经许可,擅自在县乡道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的。
  (2)未经许可,擅自在县乡道公路及公路两侧设置名称标牌、指路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和设施的。
  (3)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利用、穿越、跨越、挖掘公路和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
  2.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具有上述行为且符合条件的厂企、单位和个人到相关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属乡道的报镇区各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属县道和收费公路的报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申请许可。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在整治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县乡道公路巡查力度,对已完成隐患整治的路段要不定期地开展复查,对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力争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我镇要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建章立制,进一步探索县乡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县乡道公路的集中整治活动是提高我镇公路路况质量和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改善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协调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扎实地开展整治活动,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联络部门:大涌交通分局,联络人:林奕鹏,联络电话:87738062,13189211910。)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做到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县乡道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合力。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集中研究处理。
  (四)明确责任,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将公路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凡因为工作落实不到位,或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公路桥梁严重损毁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大涌镇登记在册县乡道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