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大涌镇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4-1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台账备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综治维稳办联系。联系人:邱文启,电话:18923313339,邮箱:zzzx87736012@163.com


                       2016年4月13日



             大涌镇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创建平安广东、市创建平安中山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全民禁毒示范市创建工程,按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建系列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禁毒工作示范市”的总目标,坚持打击毒品犯罪、禁毒宣传教育和创新社会治理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以禁吸戒毒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分解到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把创建工作纳入全镇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使创建工作转化为全社会行为,进一步巩固无毒成果,直到实现“无毒害社区”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禁毒委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禁毒委主任郑润生任组长,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禁毒委副主任吴志雄、党委委员闫春伟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流动人口办)、公安分局、宣传办(文体教育局)、社会事务局、人社分局、工商分局、团委、妇联、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综治维稳办常务副主任邱文启任办公室主任。禁毒办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十项举措”中的“部门联动”、“一案一评”工作,牵头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包干,并有抓创建工作的专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创建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范围
  创建“无毒害社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有毒品问题及尚未发现毒品问题的社区同步进行。各成员单位要以平安社区为创建“无毒害社区”基本单位。
  (二)目标任务
  至2016年底实现全镇70%村(社区)、2017年底实现全镇90%社区无10人及以上聚众吸毒案件、无发生因吸毒引发的杀人、抢劫、强奸、劫持、绑架、放火、爆炸、投毒等重特大案件、无制毒工厂的总目标。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流动人口办)
  1.统筹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协调各部门发挥职责;牵头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2.深入社区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把禁毒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各种普法送法活动。
  3.加大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的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吸毒防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
  4.把禁毒宣传工作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禁毒宣传工作。
  5.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掌握的吸贩毒情况和线索。
  (二)公安分局
  1.严格管控易制毒化学品及精麻药品,对制造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进行监管。
  2.加强对涉毒刑事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加大对重特大涉毒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
  3.加强对全镇六类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场所经营行为。
  4.加强对吸毒人员管控力度,针对辖区内重点吸毒管控人员进行追踪及信息收集、整理。
  (三)宣传办(文体教育局)
  1.加强全镇社区禁毒宣传活动,牵头落实“十项举措”中的“群众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舆论氛围。
  2.指导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防范合成毒品危害宣传教育行动,广泛宣传合成毒品的危害和影响,防止和减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沾染合成毒品。
  3. 强化全镇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学校的红十字会、心理协会和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社团到社区开展经常性禁毒志愿服务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4.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杜绝师生涉毒活动发生。
  5.加强对全镇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场所经营行为。
  6.对查证存在涉毒的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及相关人员,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共同落实“十项举措”中的“顶格处理”。
  7.与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共同落实“十项举措”中的“明查暗访”,对全镇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软硬件设施开展明查和暗访,并进行综合信息分析研判。
  8.牵头落实“十项举措”中的“场所自律”,对全镇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培训,规范场所经营行为。
 (四)社会事务局
  指导各村(社区)配合禁毒办,积极开展“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引导辖区内禁毒宣传教育辅导员、社区志愿者、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等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教育进社区活动。
  (五)人社分局
  对社区吸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就业援助。
  (六)工商分局
  1.依法从严办理工商登记,加强对全镇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
  2.对查证存在涉毒的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及相关人员,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安、文化部门共同落实“十项举措”中的“顶格处理”。
  3.配合公安、文化部门共同落实“十项举措”中的“明查暗访”,对全镇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软硬件设施开展明查和暗访,并进行综合信息分析研判。
  (七)团委
  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特别是高校学生、社区闲散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知识,增强禁毒意识。
  (八)妇联
  1.积极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立妇女帮教组织,参与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2.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1-3月):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1.制定方案。在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立足于本地区毒品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法步骤、工作措施、评估标准、评估办法、奖惩措施、工作要求等。制定实施方案要有的放矢,重点解决突出的毒品问题。
  2.摸清底数。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组成专门力量,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逐街区进行调查,不留死角,不漏一人。通过调查,彻底搞清辖区内部毒情,确定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涉毒人员、场所、重点区域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3.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全民参与意愿、畅通全民参与渠道、创新全民参与方式,广泛动员社区公众参与创建工作,实施“互联网+”行动,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渠道,全方位收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对网络举报线索必核、属实必查、查实必究。
  (二)第二阶段(2016年4月-12月):抓住重点,落实措施
对于摸底调查后确实不存在毒品问题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毒成果:一是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工作,随时掌握周围地区毒情对本地区的影响,及时做出部署;二是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和易染毒“高危人群”开展经常性预防教育工作,防止毒品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禁毒执法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堵截毒品来源,防止毒品流入。
  对于目前已存在毒品问题的地区,要在各村(社区)内全面落实宣、戒、帮、控、查等创建措施。
  1.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在机关、厂企、学校、居民小区、出租屋、公共场所开展广泛的禁毒宣传。重点抓好对社区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拒毒能力,并发动全民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力度,提高戒毒效果。各村(社区)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3.严格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推广“社工集中帮扶”的城镇社区戒毒康复模式,建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站,建立“公安+社工+义工+关工+家庭”“五位一体”的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探索“社区对口帮扶”的农村社区戒毒康复模式,以亲缘属地帮扶为主,实现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有治保委员负责、有专业社工指导、有评估考核监督、有科学有效方法、有亲友邻里帮扶、有就业生活保障的“三管六有”帮扶措施,实现戒断巩固率显著提高。
  4.严格控制社会面,有效防止毒品问题的发生。公安分局要把涉毒人员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涉毒“高危人群”的管理,防止其染毒;要加强对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管理,防止滋生吸贩毒活动;由禁毒办与各(村)社区签订创建“无毒害社区”责任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5.加强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各(村)社区要掌握吸贩毒窝点、毒品加工点、零星毒品交易场所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发现新滋生的吸毒人员;及时掌握外逃涉毒人员的情况。
  (三)第三阶段(2017年1月-12月):巩固成果,总结提高
  各成员单位总结2016年创建工作经验,进行自查评比,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
  (四)第四阶段(2018年1-2月)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镇禁毒委将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挂点包干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长期创建思想,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单位一把手具体落实,驻村领导要挂点包干,把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创建“平安大涌”结合起来。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各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共建。公安机关要在打击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法制宣传和落实康复措施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要抓好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各村(社区)、禁毒社工组织、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深入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其它职能部门和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监督,责任追究
  镇综治委、禁毒委将“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与全镇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禁毒考核进行同步考评,以保证各项措施的真正落实。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禁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对涉毒活动失察,工作推诿、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成员单位要把禁毒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特别是吸贩毒活动突出、毒品危害严重、开展创建工作难度大的地区,可提请党委政府拨出专款,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附件:大涌镇创建“无毒害社区”联络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