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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涌镇推进农路“硬底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10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度大涌镇推进农路“硬底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13。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度大涌镇推进农路“硬底化”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提高我镇农田路网建设的成果,我镇2016年继续推进农路“硬底化”工程建设,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对象和目标
  (一)实施时间:从2016年1月-2016年12月。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2016年1月10日前,各村(社区)报送农路“硬底化”计划到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2.2016年1月15日前,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审核后,下发细化任务到各村(社区);
  3.有建设任务的村(社区)于2016年1月20日前按照《试行办法》第五点建设计划报备资料到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报中山市农业局;
  4.2016年2月10日前转发市农业局下达全市建设计划;
  5.2016年3月20日前制定2016年度大涌镇农路“硬底化”实施方案,并由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报建设请示给镇党委会讨论审批。
  6.2016年6月30日前,各有关村(社区)完成项目设计、中介预算和立项工作;
  7.2016年8月30日前,各有关村(社区)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8.2016年9月15日前,各村居农路“硬底化”项目工程开工。
  9.2016年11月30日前,各有关村(社区)农路“硬底化”项目工程竣工。
  (二)实施范围:位于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在《中山市2014-2016年农路“硬底化”建设计划核实明细表》所列未实施“硬底化”的农路。如遇特殊情况,在《明细表》中找不到合适农路进行“硬底化”工程的,必须按要求报农业局审核同意后,才可做适当调整。凡是已经申报市交通局近期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的,不能再申报2016农路“硬底化”建设计划。
农路“硬底化”项目申报要求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输,且路基宽5 米以上,路基坚实、高50厘米以上,路面铺沙石的道路进行铺设水泥路面的工程项目。
  (三)实现目标:本年度完成农路“硬底化”2900米。
  二、建设标准
  农路“硬底化”的建设标准为:铺设水泥路面宽4米,厚20公分,两边路肩填沙石,压实后与水泥路面同一水平,路肩各宽0.5米以上。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资金筹集
农路“硬底化”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以市政府补助,镇政府配套,村居积极筹措的原则进行。按工程结算造价,市级补助60%,镇级补助30%,村自筹10%,市、镇两级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每公里36万元和18万元(按照每公里60万元的造价),造价超出部分由村居自筹解决。
  (二)资金使用
  1.为确保资金的使用成效,市财政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硬底化”工程的主体建设。同时,为了使“硬底化”工程又快又好完成,市财政将坚持资金到位优先,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具体按照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贯彻事权和财权配套的原则,要求有建设任务的村居,必须根据市镇下达的建设任务,按资金分担原则,在市、镇财政足额安排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积极自筹,全力完成农路“硬底化”工程建设,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
  3.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
  四、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一)项目建设总体计划任务安排
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2014-2016年度农路建设计划,结合基本农田面积、先急后缓、本年度申报等情况综合确定本年度各村(社区)建设计划任务。
  (二)年度建设项目的下达和实施
  1.下达2016年度农路“硬底化”建设计划
按照市农业局下达的建设任务,我镇今年建设计划为2900米,具体见附件1《2016年度大涌镇农路“硬底化”建设计划表》。
  2.项目实施要求
   (1)2016年度的农路“硬底化”项目全部由申报的村(社区)作为实施主体,自行进行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报备的建设细化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市镇农业部门调整备案。
   (3)各村(社区)在开展农路“硬底化”建设工程时必须按有关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办理。整体工程应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4)每个项目完成后,都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按相关要求整理好验收资料,报市镇农业部门存档。
   (5)其它实施要求请各村居严格按照之前下发的《关于印发大涌镇主干农路“硬底化”建设操作办法(试行办法)的通知》(涌府办〔2015〕24号)执行。
  五、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农路“硬底化”工程,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把该项工程的推进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提高我镇农路建设的成果,推进秀美村庄建设的高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镇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财政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纪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各有关村(社区)要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农路“硬底化”工程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方面工作,要根据本辖区农业区域布局、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构想,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蓝图,进行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力求科学合理,要防止重复投资,造成浪费。要做到层层规划,先由村(社区)作出规划设计报镇区,镇区经调整、综合平衡后报市农业局。
  (三)加强检查验收。市成立检查验收小组,由市农业局、财政局、驻农口纪检监察组等组成,负责对农路“硬底化”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抓好年度建设计划的落实,并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验收。我镇也相应成立农路“硬底化”工程建设监理验收小组,由镇区农业、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纪委等部门派员组成,负责建设项目审查核实,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竣工时的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 2016年度大涌镇农路“硬底化”建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