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财政分局联系。联系人:李泽凤,电话:87725307。
2016年1月8日
大涌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以及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我镇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29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镇、村(社区)二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三个一”、“二个集中”(即“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不同部门的多个办事大厅向一个集中,不同业务多个办事窗口向多功能窗口集中)。力争到2016年底,建立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于一体的镇、村(社区)二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全面建立镇、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机构,全面整合二级公共服务平台,将基层公共服务全面延伸至行政村(社区)。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5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涌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对各镇、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全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协调具体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
成立大涌镇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深入调研,明确镇、村(社区)两级综合服务平台的职能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分工及相关要求。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6年3月-10月)
3月底前,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落实到位,分别设立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4月底前配合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完成编列镇区公共服务权责清单及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5月底前梳理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6月底前镇、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建立标准化的外部办事流程及办事内控规程;9月底前实现网上办事功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实现村(社区)级网络与镇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11月前完成镇、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并通过镇级验收。
(三)检查完善阶段(2016年10月-11月)
根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对我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督查的反馈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各级基层公共平台运行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迎接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组对各镇区、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整合资源,构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应统筹正在建设或者已建成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将基层公共服务功能有效纳入、衔接;建设镇、村(社区)二级“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明确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落实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设立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结合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在镇行政服务中心内建设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挂“镇区公共服务中心”牌子。对镇属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镇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党政办及相关入驻部门,2016年3月完成。)
2.设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已有的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统一挂“XX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名称的牌子。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作为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村(社区)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镇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社区)管理服务队伍。(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村(社区),2016年3月完成。)
(二)明晰权责,统一规范二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1.配合市编委办等相关部门,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和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镇区、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晰镇区、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镇区、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基本事项。(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2016年4月完成。)
2.梳理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根据《中山市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以及镇区、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的权责清单,理清我辖区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内容,形成公共服务清单,分批在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在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镇、村(社区)二级工作职能及办理业务权限,办理业务要求等事项,提高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社会事务局、各村(社区),2016年5月完成梳理镇区、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工作,2016年11月完成公共服务清单分批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工作。)
(三)优化整合,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
1.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整合镇区级各部门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链接到镇区级网上办事大厅,逐步整合镇区级信息系统分步链接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与镇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以镇区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在线上,镇政府(区办事处)的有关部门在镇区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材料由镇区、村(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镇区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结后,通过镇区、村(社区)二级综合服务中心,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党政办、经信局,9月底前各级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
2.逐步优化镇、村(社区)二级网络连接。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依托目前已经延伸至村(社区)的互联网,实现村(社区)级网络与镇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办公电脑、相应打印复印设备等办公设备。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镇区级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党政办、经信局,各村(社区),9月底前完成。)
(四)严格规范,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按照“三个一”“二个集中”的工作要求,镇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实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及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通过制定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培养综合型工作人员,设置综合窗口,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镇、村(社区)二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党政办及各相关入驻部门,各村(社区),6月完成。)
1.建立标准化的镇、村(社区)外部办事流程。对于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由镇、村(社区)根据职责和权限,对于每一项业务均制定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图,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明确,并在镇、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在镇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2.建立标准化的办事内控规程。明确镇、村(社区)办理公共服务业务的内控规程,将办事规程逐一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对于逾期没有办结的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制定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镇、村(社区)二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围。
(五)完善机制,确保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资金,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建立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落实转移支付要求,争取市补助。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原则上可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责任单位:财政分局,2016年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镇属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本镇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分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要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行政服务平台顺利运行,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配合,协调推进
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快速开展。请各责任部门按照附件1要求,于时间节点当月20日前报送进度表到镇财政分局,联系人:李泽凤,87725307,传真87725613。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同时选派懂业务、作风好、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进驻公共服务中心,确保公共服务平台的高效运行,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四)加强督导,实行问责
要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按照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纪检部门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为,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附件:大涌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