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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0-2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农业局联系,联系人:萧天浩,联系电话:13823980778。


                                 2015年10月26日

                大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下称“土地确权”)是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要求,各镇区2015年底前至少选取一个以上村(社区)作为试点开展工作,2016年全面铺开土地确权工作。为确保我镇土地确权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以我镇农村股份合作制度为基础,充分把握中央和省提出的“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因地制宜精神,建立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明晰承包农户的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我镇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稳定,兼顾发展。根据我镇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土地高度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现实情况,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农业生产正常运行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以健全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为抓手,积极稳妥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注重开展风险评估,认真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着力化解不利于农业和农村健康发展的纠纷和隐患,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依法依规,民主协商。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对于尚无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民主决策。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开阔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根据各村的土地经营现状和农村股份合作制情况,探索确权、确股、确地相结合的方法,分类指导,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要注重总结经验,摸索工作规律,形成有效模式,尤其要突出问题导向,妥善处理土地确权过程中的各类具体问题,使工作更加科学、更符合实际、更具可行性和指导性。
  (四)上下协作、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镇村沟通、部门协助,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牵头落实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各村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各村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根据全镇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执行村级工作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目标任务。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颁证工作。按照“由点到面、由下而上、先易后难、搁置争议”的思路,要准确测量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总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面积不准、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面积、合同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稳步推进。选取大涌社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其他村(社区)按我镇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同步推进。
  (二)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我镇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成果,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股东名录、股权份额和权属证书等资料为依据,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查清土地承包面积总量和空间位置,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关系。以股权固化时间点作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小调整期的时间点,以股权固化的人口作为本村、组土地确权的对象,做好确认和公示;具体查清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承包地块的总面积和空间位置,形成统一的宗地图(不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地测绘),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内部全部股权份额对承包地块总面积进行平均量化,确定每股对应承包土地的面积,各户籍家庭按照所占的股份总额计算土地承包面积,以户籍家庭为单位确权到户。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股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关联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表决后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5年10月)。结合我镇及各村实际,分别制定镇、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成立镇、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镇实施方案于10月报市审定后实施,村一级于10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镇区审核、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程序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具体实施。
  (二)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和股份合作制档案(2015年11月底前)。收集确权登记范围内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确权所需的各项土地资料及户籍资料等。结合各村农村股份合作制情况,重点理清当前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配置及成员状况,摸清成员权益落实情况及村组两级承包土地入股状况,编制确权农户基本信息表,建立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土地使用权相挂钩的资料档案。
  (三)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2016年2月底前)。对现有土地承包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以村为单位、组为基础,查清各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块的面积、地类和空间位置。依据国土部门提供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资料和最新的影像数据资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结合外业调查实地勘测,对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进行整宗测绘(以村或组为单位进行承包地块测绘),绘制全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以及各组的土地承包宗地图,归入土地承包档案。
  (四)公示确认登记资料(2016年4月底前)。根据实测土地承包宗地图和确权农户基本信息表,制作公示图和公示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名确认登记资料。制定并通过股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关联管理使用实施办法。
  (五)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证书(2016年8月底前)。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公示确认的登记资料和地籍图表,量化计算各户土地承包面积,结合农村股份合作制经营体制特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股权信息同步进行登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将汇总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草图、表册以及户数、人数、地块数、面积等资料逐级上报,经审核同意后,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六)做好资料归档管理(2016年10月底前)。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由镇农业部门将各村整理的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镇档案馆。
  (七)总结验收(2016年12月底前)。认真总结我镇土地确权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形成土地确权工作报告上报市有关部门,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机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村稳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村要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收集资料、入户调查、核实信息、签名确认、矛盾调处、造册登记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镇、村分别召开土地确权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做好确权颁证的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充分运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发动,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此次确权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调动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镇、村工作人员确权登记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抽调一批熟悉农村工作和政策法规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市、镇两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保证土地确权工作正常开展。
  (四)建立督查制度。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各阶段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