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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5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0-13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2015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农业与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3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大涌镇2015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

  重阳节将至,为做好今年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将10月份作为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忌存在麻痹思想。充分发挥电视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重点宣传防火警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出动流动宣传车,并在重点山边路段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务必使护林防火意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和防火措施
  1.10月份期间,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农业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请示汇报制度。
  2.10月份期间,各村(社区)在各自管辖的山头,特别是山火易发地点,每天安排3-5人巡逻放哨,星期六、日上山人员多以及每天中午气温高的时候,注意加强检查。
  3.10月份期间,全体护林员不安排休息日,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力度。
  4.严格按照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镇政府有关单位、公安、消防大队、岚田社区、旗北村于10月20日(初八)下午6时30分至10月21日(初九)下午5点派遣人员在岚田平台(新文化广场阶梯口)、岚田山塘西(竹棚边)、卓旗山顶(大将军庙)、休闲公园上山路口、休闲公园上山塘路口(防汛路)等五个重点地段进行严格把守,维持治安秩序,并适时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和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期间,镇应急分队集中待命。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
  1.今年的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事关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守岗位。因擅自离岗或工作疏漏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在10月20日(初八)当晚上半夜允许群众开展登山活动,但登山人员必须听从公安、值班人员指挥,遵守登山活动的有关规定,并在凌晨1时前下山离场,现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引导工作。10月21日(初九)早上7时按往常一样在遵守登山活动的有关规定下登山。
  3.严禁利用公车接载人员登山。我镇各单位及厂企要及时教育本单位人员配合做好防范工作。在登山开放时间段,登山现场严格实行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财宝香烛、孔明灯(即许愿灯)等)的“三不准”规定,即不准卖、不准带、不准烧。严禁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管制刀具和金属、玻璃器皿(如汽水瓶、啤酒、酒精类物品等)上山,进山人员必须遵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
  4.登山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干警、工作人员的检查督促。对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造成人员伤亡、引起山火等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格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部门协作,组织好应急队伍
  节日期间我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组织好扑火抢险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扑火抢险队伍组成单位:
  1.消防大队;
  2.公安分局;
  3.大涌镇应急分队;
  4.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林业站全体护林员;
  5.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治保人员30-50人组成抢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