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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9-18 分享:

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 大涌镇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32。


                               2015年9月18日

              大涌镇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忌存在麻痹思想。充分发挥电视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重点宣传防火警句,并在重点山边路段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务必使护林防火意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和防火措施
  1.节日期间,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农业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请示汇报制度。
  2.节日期间,各社区(村)在各自管辖的山头,特别是山火易发地点,每天安排3-5人巡逻放哨,星期六、日上山人员多以及每天中午气温高的时候,注意加强检查。全体护林员不安排休息日,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力度。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
  1.今年中秋节、国庆节相隔几天,护林防火工作事关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守岗位。因擅自离岗或工作疏漏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我镇各单位及厂企要及时教育本单位人员配合做好防范工作。严格实行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财宝香烛、孔明灯(即许愿灯)等)的“三不准”规定,即不准卖、不准带、不准烧。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引起山火等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格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部门协作,组织好应急队伍
  节日期间我镇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组织好扑火抢险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扑火抢险队伍组成单位:
  1.消防大队
  2.公安分局
  3.大涌镇应急分队
  4.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林业站全体护林员
  5.各社区(村)组织村干部,治保人员30-50人组成抢险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