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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8-11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镇信访办联系。联系人:陈幸雏,联系电话:87733208。


                                  2015年8月11日
               关于大涌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实效,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广东省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粤信联发[2015]2号)和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广东省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的通知》(中山办字[2015]14号)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以“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问题解决”为原则,由信访部门协调,领导干部参与,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逐级表达诉求,扎实有效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初始。
  (一)时间。按照上级要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信访办要在每季度末将下季度镇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安排上报市信访局备案。(注:外调挂职班子领导在挂职期间不安排接访)
  (二)公告。信访办以适当方式,于每月上旬将下月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在接访场所和大涌镇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以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领导接访群众的时间如有调整,应及时向社会告知。
  (三)接访。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多种方式进行。
  1.定点接访:在规定的时间和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我镇定于每周一下午3时在信访部门接访室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群众(附件1),如当值接访领导因出差、会议、休假原因等未能参加接访的,则按接访安排表上的安排通知下一位领导当值接访。
  2.重点约访:信访办选取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问题、协调难度大、责任不落实的信访问题以及上级信访部门排查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交由主要领导包案,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预约接访。约访前,包案领导干部要全面了解案情,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责任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约访时,要认真听取诉求、深入分析,形成完整准确的答复意见,并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3.带案下访:信访办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交由驻村领导或分管领导深入案件发生地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4.下基层接访:深入信访问题突出的地区、到村(社区)接访群众,倾听诉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镇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与《关于建立大涌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一并结合执行,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接待群众,驻点村(社区)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二在村(社区)的驻点联系地点接待群众(附件1),由驻村联络员负责登记、拍照,填写《大涌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附件2),并于次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交信访办。
  5.领导包案:按照领导职责分工和驻村包点联系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落实“五包”责任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人员稳控、包息诉息访。在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活动中的接访领导为包案领导。
  (四)交办。信访办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时受理的信访事项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交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五)督办。信访办对领导干部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反馈,督促有权处理的单位按时书面回复信访人。如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即有权处理的单位)未依时依规办理案件,信访办将情况通报党政办、组织办和纪检监察室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向镇有关领导汇报。
  (六)建档。信访办负责对领导干部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建档。每季度末将当季领导干部接访情况统计并分类,并填写《大涌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台账》(附件3)上报市信访局。
  二、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负责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协调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信访事项的重点和关键,着重促进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解决;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反映比较普遍、涉及面广的问题,要通过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研究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及时就地地化解矛盾。对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落实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跟踪督办,促使矛盾化解。
  (五)强化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的典型案例,视情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激化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信访办每年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联席会议每季度对各地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大涌镇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安排表》
     2.《大涌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
     3.《大涌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