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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7-24 分享:

各村(社区)、妇联、卫计局、财政分局、大涌医院:
  根据中妇儿工委〔2015〕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镇实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妇女“两癌”检查的各项工作,我镇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大涌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7月24日

附件

          大涌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山市《关于从2015年起实施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镇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全镇妇女的健康水平,逐步推动实现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两癌”定期检查等方式,提高全镇妇女“两癌”自我保健意识,提高 “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努力降低“两癌”对妇女健康的威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常见病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形成我镇妇女定期进行“两癌”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年度目标
  1.从2015年起每年完成600名33—59岁已婚户籍人口妇女“两癌”检查,筛查率达90%以上;
  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5%;
  3.每年辖区妇女预防“两癌”健康宣传教育覆盖率及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我镇妇女“两癌”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项目服务对象、内容、机构及流程
  (一)项目服务对象
  大涌镇33—59岁已婚户籍人口妇女,每年为600名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二)项目内容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常规妇检;
  (2)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临床检查: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彩色B超检查。
  (三)项目实施机构
  1、乳腺癌检查和宫颈癌检查取样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地点设在:大涌医院。
  2.宫颈癌TCT检测机构:中山市妇幼保健院(市博爱医院)。
  (四)项目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申请表、妇女“两癌”检查登记表和知情同意书,由村(居)委会审批盖章。
  2.申请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经村(居)委会盖章的申请表自行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详见附件3)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镇妇联牵头,镇各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等部门配合,大涌医院具体实施。
  (二)部门职责分工
  1.镇妇联、村(社区)妇代会
  镇妇联负责制定本镇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工作方案,做好目标人群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并配合财政分局做好与各相关医疗单位的结算工作。村(社区)妇代会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协助受检妇女填写申请表、妇女“两癌”检查登记表和知情同意书,申请表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确认。
  2.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镇卫计局要与妇联充分沟通,整合资源,妇女“两癌”检查与季度妇科检查进行有机结合,为受检妇女群众提供便利。加强对本镇医疗机构的监督,确保实施“两癌”检查项目的质量和成效。
  3.镇财政分局
  镇财政分局负责将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联合镇卫计局和妇联制定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明确经费使用内容及拨付流程,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监管工作。
  4.大涌医院
  根据市的统一要求制定本辖区“两癌”检查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妇女“两癌”检查实施细则,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录入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分析、质量控制、结果反馈以及阳性患者的跟踪随访和转诊复诊。负责乳腺癌检查和宫颈癌取样的医疗机构于检查完毕后及时将受检妇女的基本信息和乳腺癌检查结果录入中山市妇幼信息系统“两癌”检查信息模块。
  四、经费保障及管理
  (一)建立市、镇(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两癌”检查资金保障体系。按照我镇每年检查600人的任务数设立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项目专项经费。镇财政专项经费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常态化运作模式。
  (二)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中府办会函[2015] 41号),按受检者户籍所属的地域划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财政补贴150元/人,其中乳腺癌检查40元,宫颈癌检查110元(常规妇检和液基细胞学检查TCT取样20元,TCT检测90元)。市财政负担40%、镇(区)财政负担60%。
  (三)镇财政局收到市妇联、市卫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两癌”检验经费下拨的文件后, 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经费划拨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两癌”检查项目2015年经费由镇妇联负责协调镇财政分局划拨和管理,2016、2017年的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经常性项目,归口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工作是提高全镇妇女健康水平、降低“两癌”对妇女健康的威胁,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部门要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履行职责,共同配合,确保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承担妇女“两癌”检查的大涌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运作方案,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对筛查过程中发现的阳性及可疑阳性病例要有专案登记(包括追踪、随访、结果记录),并指导其进行及时治疗,切实做好阳性者的跟踪检查。要充分尊重受检者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

  附件:1.大涌镇各村(社区)“两癌”检查适龄妇女分配表
     2.中山市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3.中山市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长效化服务工作流程
     4.中山市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申请表
     5.中山市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登记表、妇科和乳腺检查结果
     6.中山市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工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