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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4-22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安监分局联系。联系人:李雨强,联系电话:87122078。



                                   2015年4月22日

                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全镇红木家具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查摆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查隐患、促整改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车间粉尘、操作规程、用电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场所检测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红木家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卫戈担任组长,大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文辉担任副组长,安监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分局、经发科信局、住建局、人社分局、工商分局、供电分局、自来水公司、各驻村组、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分局局长李雨强兼任,负责日常统筹工作,不定期召开分片会议,全面推进整治行动。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红木家具生产企业。
  四、整改内容
  (一)职业卫生监管。主要包括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尤其是岗前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按规定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二)车间粉尘整治。主要包括木工车间、喷漆车间、打磨车间粉尘,要做到有效收集,并制定粉尘收集设施维护、检测、清洁制度和各车间的粉尘清理制度,要求做到每天清理。
  (三)规范操作流程。车间布局要合理化,各工序车间要有效分隔,通道和工作区的规划要规范,推行大型重型机械设备定点安全摆放,人随机械走动,形成“设备定点、人员流动”的安全操作模式。
  (四)保障用电安全。规范厂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库房、油漆喷涂车间等涉爆场所全面使用防爆电气,电线使用套管敷设;电力设施线路安全布线,严禁私拉乱接。
  (五)油漆安全存放。督促厂区油漆存放不超过一日量,全程要有专人监督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使用过程中油漆不得随意乱摆乱放,使用产品要有中文说明书;加强通风排风,规范油漆喷涂车间等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六)吸烟区合理设置。厂区内严禁吸烟,如设吸烟区必须在厂区外。
  (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督促厂区正确使用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目镜,机械岗位作业时须戴上耳塞,要建立防护用品发放档案。
  (八)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必须停止生产作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检查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十)设立“我健康、我安全”宣传栏。创建“三个一”,即“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架构建设、安全生产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实现“五个有”,即“经费由保障、厂区有专栏、车间有警句、岗位有提示、工作有规范”的要求,腾出空间,布置张贴“我健康、我安全”宣传教育栏,提高厂区员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十一)主体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五、责任分工
  消防大队:主要检查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符合消防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等等。
  安监分局: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及规章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职业病防护、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车间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现场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指导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是否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建立工作场所粉尘清洁制度,及时清理场所内的粉尘。
  环保分局:主要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是否履行环评报告书、表所制定的环保措施;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情况以及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以及监测计量设施的运行和记录情况等。
  经发科信局:主要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是否安全运行,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维修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设备档案、运行检查记录、从业人员是否上岗作业等。
  住建局:主要检查企业所在建筑物是否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企业里油气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油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保持安全保护距离;充装超期气瓶、改装气瓶是否存在非自有气瓶行为的。
  人社分局: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医保,是否存在恶意欠薪等问题。
  驻村组:主要以普遍直接联系群众为契机,联同各村(社区)督促其所管辖区域内的红木家具企业在限期内完成整治。
  工商分局: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
  供电分局:主要检查企业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自来水公司:主要检查企业供水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六、工作步骤
  从2015年4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15年4月)。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层层动员抓落实,各村(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召集辖区范围内的厂企负责人召开分片动员会议,时间由安监分局统筹安排。
  (二)整治阶段(2015年5月至9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强化措施,督促各厂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铁腕推进,一抓到底。各限期整改红木家具企业对照整治意见,迅速进行整改。
  (三)执法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对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对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企业拒不执行整改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红木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既要履行好各自在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又要加强配合,整合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监管主体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整治进度迟缓、推诿扯皮等问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既要保证整治质量、整治时限,又要整改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