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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4-22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审计办联系。联系人:林宇鸿,联系电话:87722574。


                                   2015年4月22日


                   大涌镇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大涌镇2015年审计工作安排,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山市镇区年度审计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大涌镇审计办将在近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对象
  (一)大涌镇下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镇属企业:大涌镇中心幼儿园;大涌镇教科文卫办;水利所;农村和农业工作局;农业服务公司;中山市大涌镇自来水有限公司;中山市大涌镇自来水安装维修队;中山市大涌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涌分局;中山市大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大涌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中山市卓成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大涌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大涌镇辖区内的11个村(社区):大涌社区、南文社区、安堂社区、岚田社区、旗南村、石井社区、全禄社区、旗北村、起凤环社区、青岗社区、兴涌社区。
  (三)重大工程项目:大涌镇旗峰路二期改造工程(卓山路改造工程);大涌镇主排水渠一期(K0+000~K2+665.5)工程;大涌镇翠华路二期;中山市卓山中学文体中心;大涌镇建设管理所业务用房(消防大队营房工程)。
  二、审计期间及范围
  (一)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大涌镇下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镇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向后延伸。
  (二)大涌镇辖区内的11个村(社区)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必要时延伸有关年度。
  (三)重大工程项目为工程立项到工程款项支付完毕全过程。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大涌镇下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镇属企业
  1.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方面
  检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合法和效益情况,有无盲目决策行为或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或潜在损失的问题。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包括财政资金分配的依据、奖金分配方案、投资、担保、借款、大额采购、资产处置、改制重组等决策行为,以及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
  2.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方面
  (1)预算管理情况。审查年初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合理、细化,是否按资金需求安排预算。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完成情况,了解经费追加的必要性和使用情况,预算的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2)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超范围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和违规发放补助等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现象,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的支付流向是否存在虚列支出、以拨作支、以借作支等情况。各项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核实非税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库,有无存在收入上缴不及时和坐支、挪用的情况。镇属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往来账、营业外收入、预收货款、其他成本费用账户隐瞒亏损、虚报利润,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审查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3.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方面
  审查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建设制度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检查项目造价控制情况。
  4.内部管理方面
  (1)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收支行为,库存现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坐支情况;审查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财政部门许可私自设立过渡户的情况,有无将财政资金滞留在下属单位坐支、挪用等情况;审查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登记是否规范、完整,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审查应收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审查专门负责镇属资产管理的部门,是否及时缴纳国有资产收益,有无截留私分和滞留企业问题,对呆坏账的会计处理是否经集体讨论决策;审查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关注与镇属企业的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将镇财政资金长期挂镇属企业往来账的情况;审查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有无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审查出租资产的管理情况,是否按合同规定收回租金,租金是否背离市场价格;关注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应计利息是否按规定进行核算,是否存在盲目投资或个人决策失误情况;审查减值准备的计提、转销是否正确;审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2)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查核实政府性债务的贷款规模、贷款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审查债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实行归口管理,是否存在违规提供直接和间接担保等情况,关注贷款的偿还能力。
  (3)政府采购方面,审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自行采购和盲目购置的问题。
  5.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廉政建设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大涌镇辖区内的11个村(社区)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社区)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社区)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社区)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3.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合同管理是否规范,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4.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村(社区)债务偿还能力等。
  5.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情况。主要审查社区(村)集体收益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注重村集体的长远发展和积累,并兼顾村民的利益。
  6.其他需要审的情况。
  (三)重大工程项目
  主要审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相关的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施工协议和制度文件等资料,审查工程投标预算与合同定价,评价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有效性,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增强防范建设资金浪费损失的风险能力。
  四、审计方法及工作要求
  1.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真实准确、定性准确、法律引用恰当、处理适当;
  2.审计过程当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及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有关廉政问题的相关规定;
  3.审计组应当按照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在特殊情况下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可调整计划;
  4.被审计单位必须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三天内向镇审计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五、法律依据
  审计主要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具体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评价、判断,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