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消防大队联系,联系人:陈奇,联系电话:23189696。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大涌镇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我镇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有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救助火灾事故死、伤者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自救和他救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救援体制。
二、组织机构
设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陈奇(消防大队队长)
成 员: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住建局、交警大队、供电分局 、工商分局、人社分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社会事务局、宣传办、流管办、自来水公司、大涌医院、司法所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陈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3189696。
三、实施方案预警级别和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应急处置。
1.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大涌公安分局指挥中心、镇党政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四、成立相关工作组
为保证应急救援、调查、善后等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地进行,针对火灾事故特点,成立应急救援、灭火、现场保卫、现场施救、环境保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等工作组。
1.指挥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以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报。
2.灭火组:在市消防局的统一指挥下,各增援队和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人员共同灭火、疏散人员及抢救被困人员。
3.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分局负责现场的保护、警戒、管制和安全防范;交警负责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及封路。
4.现场施救组:由医院组成,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负责现场施救的组织。
5.环境保护组:由环保分局组成,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泄漏对当地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协调工商分局、供电、供水、住建局等部门负责做好灭火救援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如空气呼吸器充气机、泡沫液、水源、照明及指战员饮食等。
7.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的对外发布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勘查、事故调查、检验鉴定、事故原因分析等。
9.安监分局:负责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报送工作,同时协助消防大队做好火灾原因鉴定工作。
10.善后工作处置组:社会事务局、司法所协调处理赔偿善后工作。
五、预测、预警
(一)信息传送和报告。
消防大队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写上报。
(二)信息报送时限。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到镇党政办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消防大队),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
六、应急救援响应
(一)专职消防队在接到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报案时,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火场,同时向消防大队报告,消防大队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镇政府和市消防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小组成员通报事故情况,通知各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施救。
(二)镇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施救命令、并迅速赶赴现场。
(三)到达现场,首先组织抢险受伤人员以及控制火势,医疗人员抢救伤员。同时根据情况向上级请求增援。
(四)市消防局领导及增援力量到现场之后,火场指挥员向市消防局领导汇报具体情况之后,由市消防局领导指挥火场的所有灭火救援工作。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安排、协调好各部门之间负责的具体工作。
(五)清理、排查火场,确定无死者之后,封锁保护好现场,再由消防大队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确定火灾原因。
(六)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总结、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