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加大我镇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非居住类用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委托授权给相关镇区的批复》(中府函[2017]520号)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非居住类 用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委托授权给相关镇区的通知》(中土函[2017]2239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大涌镇闲置土地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闫春伟(党委委员)
梁俊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阳凯(党委委员)
成 员:杨锵华(国土分局)
丘淑琴(党政办)
李定嘉(纪检监察室)
卢文强(综治维稳办)
郑献辉(经信局)
李雨强(住建局)
石健慧(财政分局)
陈雪艳(规划分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分局,负责审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锵华同志兼任。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