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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镇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大涌镇镇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遇问题请径与城管分局联系,联系热门:萧洪悦,联系电话:87121331

 

 

                         2017126

 

 

 

 

 

大涌镇镇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字〔20172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容环境治理标准,巩固和提升城环境卫生质量,迅速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和品位,实现容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整洁、顺畅、绿色、安全的城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城环境整洁、美观、有序、和谐为目标,建设中国红木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在全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展示大涌镇特色小镇形象和宜居环境,打造美丽大涌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城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清理内街小巷及路边、水边、山边等积存垃圾,清理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区域乱堆放的物品。重点针对我镇各大出入口、内街小巷闲置地等区域,开展卫生黑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拍照留档、跟进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巡查,防止卫生死角和卫生黑点死灰复燃。加强市政道路等重要通道沿线环境卫生保洁,全面清理卫生死角、露天垃圾,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大力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行为,取缔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违章摊点。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爱卫办等有关单位

(二)整治重点场所周边环境秩序。加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旅游景点、繁华商圈、车站、医院、校园、市场等重点场所周边的环境秩序问题;加大对非法营运、无照流动经营行为、非法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违章停车等不文明现象的整治与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队、工商局等有关单位。

(三)全面保洁、维护、更新市政设施。开展城冲洗保洁行动,加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站台、绿化隔离带(含护栏)、各类广场、公园、配电箱等区域和部位的灰尘冲洗除尘力度,清除路面、立面各类污渍和牛皮癣,保持干净、清爽、整洁;规范或拆除设置不合理和已废弃的公用电话机(亭)及其他各类废弃道路附着设施,对公用电话机(亭)外观、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定期对镇内设施涂装进行修复,更新落后基础设施,保证各类设施功能正常、外观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四)实施城绿化综合提升工程。提升全主次交通干道和重要节点道路沿线绿化环境水平,对道路外侧绿地改造,移除杂乱树枝,及时清理枯死苗、补植草坪、种植时花,做到无黄土裸露;提升道路中央绿化带景观,做到冠形完整、美观,改造遮挡行车视线、影响交通安全的绿化,种植草坪、时花;对城主要道路沿线可视林地内的乱拉横幅、搭棚和林地垃圾进行清理。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按照《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试行)》管理标准,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交通项目工地必须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明确工地围挡高度、样式要求,工地围挡应坚固美观,注重安全性、公益性,并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出入工地的“泥头车”,配备专职人员严格落实“泥头车”冲洗和查验工作,做好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巡查走访工作,从严查处“泥头车”遗撒污染行为。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宣传办(镇文明办等有关单位。

(六)整治户外广告牌。对全T型广告牌建立信息、图文档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对过期、无证违法设置、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T型广告牌及时跟进清拆;对照《中山市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楼顶、墙身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整治提升,净化城空间,打造文明示范街道;责任单位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机制,对新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做好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城乡规划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七)优化提升公益广告。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广东省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及设计制作要求,对全主次干道破损严重,影响城风貌的公益广告进行整治;加强对公交站台、车站、公园等场所公益广告的优化提升;对全主要出入口公益广告进行整治,设置设计艺术性强、文化品位高、体现大涌人文特色的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宣传办(镇文明办),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分局等有关单位。

(八)综合治理河涌。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配齐养护、管护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河道畅通,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侵占河道现象;加大水质保护,实行全天保洁,确保河水无黑臭、河面无垃圾、漂浮物和卫生死角;加强对河涌水面、岸坡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严厉查处在河涌、河道污水乱排、垃圾乱倾倒行为;拆除河岸两侧违法开设的畜禽养殖场,加强河水生态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水利所等有关单位。

三、工作步骤

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为期一年(2017121日至201811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在全范围内突出专项治理、精准治理,开展集中大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力争在一个月内取得明显效果。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在春节前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在春节期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及安全干净的节日环境。同时,创新联勤联动执法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创无”攻坚阶段(2018年4月1日—6月30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在重点区域扎实开展无脏乱差现象无乱摆卖行为无乱停乱放无设施破损无绿化危害无违法作业无违章广告无内河涌侵占等行动,进一步提升城面貌。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7月1日—11月30日)。探索、总结新成果和好经验,推动容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领会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各部门正职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须按照职责分工,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0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抓紧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健全评估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由相关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开展对镇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党政办牵头成立专项督组,定期将督导考核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主要领导考核小组开展专项督查,通报表扬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部门,通报批评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影响工作进度、整治未达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曝光典型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全方位、系统性、大力度宣传报道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创造的经验、涌现的典型。同时,及时曝光短板问题,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发动商家、住户通过志愿中山大涌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举报容环境卫生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总结实践经验,提升工作水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将联络人名单(见附件)于127日前报至城管办;并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城管办报送上月开展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情况,由城管办汇总后向上级汇报进展情况,联系人:萧洪悦,联系电话:87779368,邮箱:105323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