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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7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17 分享:

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大涌镇2017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

  联系人:林晓丰,联系电话:13590767278

 

 

  20171017

 

 

 

 

大涌镇2017年重阳节护林防火工作方案

 

    重阳节将至,为做好今年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将10月份为特别防火期及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忌存在麻痹思想。充分发挥电视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重点宣传防火警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出动流动宣传车,并在重点山边路段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务必使护林防火意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

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和防火措施

    森林防火和宣传月期间,各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和防火措施。

1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农业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请示汇报制度。

2村(社区)在各自管辖的山头,特别是山火易发地点,每天安排3-5人巡逻放哨,星期六、日上山人员多以及每天中午气温高的时候,注意加强检查。

3全体护林员不安排休息日,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力度。

4严格按照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有关单位、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岚田社区、叠石村于1027日(初八)下午630分至1028日(初九)下午5点派遣人员在岚田平台(新文化广场阶梯口)、岚田山塘西(竹棚边)、卓旗山顶(大将军庙)、休闲公园上山路口、休闲公园上山塘路口(防汛路)等五个重点地段进行严格把守,维持治安秩序,并适时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和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期间,镇应急分队不得离开本镇范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

1护林防火工作事关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守岗位。因擅自离岗或工作疏漏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在1027日(初八)当晚上半夜允许群众开展登山活动,但登山人员必须听从公安、值班人员指挥,遵守登山活动的有关规定,并在凌晨1时前下山离场,现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引导工作。1028日(初九)早上7时按往常一样在遵守登山活动的有关规定下登山。

3.加强登山安全防范工作。在登山开放时间段,登山现场严格实行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财宝香烛、孔明灯(即许愿灯)等)的三不准规定,即不准卖、不准带、不准烧。严禁携带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管制刀具和金属、玻璃器皿(如汽水瓶、啤酒、酒精类物品等)上山,进山人员必须遵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

4登山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干警、工作人员的检查督促。对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造成人员伤亡、引起山火等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格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部门协作,组织好应急队伍

节日期间我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组织好扑火抢险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扑火抢险队伍组成单位:

1. 消防大队

2. 公安分局

3. 大涌镇应急分队

4.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林业站全体护林员

5. 村(社区)组织村干部,治保人员30-50人组成抢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