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萧天浩,联系电话:87725139。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当前各级政府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为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农业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中山市“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土函〔2018〕298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切实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保护”的原则和方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础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规划引导,突出分类指导,坚持成片建设,着力提高地力,达到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实现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三力”提升,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坚持规划引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
3.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
4.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5.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
6.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二、建设内容及具体任务
(一)建设内容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土地平整,使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规则,大片基本农田中田块相对一致;二是灌溉与排水,以水利疏通、硬化沟渠为主,附属设施齐全配套;三是农田道路,修整或补充农田机耕道路,使道路布局合理,适应耕作和田间管理要求;四是农田防护林建设,建成一个既有综合生态防护功能,又符合农作物生长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二)建设任务
中山市下达我镇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10000亩,计划规划面积是10047.98亩,建设区域分布分别为安堂社区2947.26亩,大涌社区1403.18亩,岚田社区969.84亩,旗南村1842.49亩,南文社区1761.77亩,石井社区1073.44亩,全禄50亩。
(三)实施方式
大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严格执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份文件的通知》、《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及有关工程建设规定,各自做好立项申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和监管、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在全市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上图入库时,将建设任务落到相关村的具体地块。
同时,要加强与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四)建设期限
按照市政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项目从2018年2月进行前期规划和立项工作,预计2019年5月份完工,2019年6月份完成镇级初步验收,7月份完成市级验收。
三、资金构成
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补助构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将成立大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国土镇领导和分管农业镇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国土分局、经信局、农业局、财政分局、审计办、住建局、规划分局、水利所、大涌社区、南文社区、安堂社区、岚田社区、旗南村、石井社区、全禄社区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办公室主任由萧天浩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指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专人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4月24日前填报名单回执(附件)通过OA发送至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大涌镇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会同国土分局开展项目的组织申报、编排年度计划,根据市批复的建设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工程完成后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国土分局:负责与市国土资源局、镇住建、规划和涉及项目建设的村(社区)沟通衔接,按照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标准要求,梳理建设区域规划情况、用地性质和功能,避免我镇高标项目与国家、省、市各级规划建设项目产生抵触和冲突;及时制作具体建设项目指标分布区域图,梳理核实具体建设项目涉及的准确用地区域和界址;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用地审查核实等相关工作;会同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做好全面推进落实市下达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财政分局:负责统筹安排省、市下达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完成项目建设过程的项目财审等工作,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4.住建局:负责与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衔接,梳理建设区域规划、用地性质和功能等内容,避免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与国家、省、市各级规划建设项目产生抵触和冲突;负责指导和办理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涉及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做好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建设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进度督促和施工安全监督,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5.规划分局:负责与住建、国土等部门沟通衔接,梳理建设区域规划、用地性质和功能等内容,避免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与国家、省、市各级规划建设项目产生抵触和冲突;负责结合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做好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并给予技术支持,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6.水利所:负责对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建设相关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7.经信局: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8.审计办:负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进行监察规管;负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划拨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有关村(社区):负责做好各村(社区)相关建设项目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等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及时与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衔接,梳理核实具体建设项目涉及的准确区域和界址,确定最终建设内容,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按时提供有效施工工作面,全力推进所承担的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负责向村民群众做好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维稳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统筹安排资金
我镇将按照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TD/T1033—2012)》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按照计划,省、市专项建设资金按照18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并聚合其它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四)强化实施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规定,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农用地分等报告为基础数据,认真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
(五)加强建后管护
按照统一管理,协调配合的原则,在统一监督和管理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主体是村民委员会,由村一级组织管理,村民小组及村民参与。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一张图”综合监管。
(六)强化监督和考核
市政府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内容,将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对完成任务好的镇(区),市将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予以倾斜。因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共同推进完成好该项工作。
(七)加强廉政建设
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建立土地整治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其作为大涌镇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目标,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在项目建设上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要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八)加大舆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推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政策法规等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重要性的认识,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主动沟通,增强农民参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印 |
附件: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
附件:
大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联络员
名单回执
单位:
姓名 |
职务 |
工作电话 |
手机 |
|
|
|
|
|
|
请于2018年4月24日前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给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萧天浩,电话:1382398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