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办发〔2018〕1号)及《大涌镇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大涌委发〔2018〕22号),结合《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专项督导工作指导》(中委农工办〔2018〕94号),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成立大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同时,以驻村工作组为基础实施镇领导驻点联系机制,负责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