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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森林小镇建设规划(2018-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2-04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镇森林小镇建设规划工作任务,推进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建设,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按时实现森林小镇建设目标,现将《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森林小镇建设规划(2018-2022)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疑问,请径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3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124



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森林小镇建设规划(2018-2022)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中山区域森林小镇建设,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粤林201775号)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森林小镇建设工作案》工作要求,为落实我镇森林小镇建设规划工作任务,推进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新要求,遵循绿色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发展,融合森林、绿地、湿地资源,统筹城镇和乡村生态建设,保护自然生态风貌,促进均等化生态服务,弘扬乡土生态文化,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实现镇域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永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大涌镇优美的生态禀赋、优越的地域文化,整合山、林、田、水等自然要素,融合森林生态文化、红木文化和隆都文化,充分发挥以生态休闲、森林康养、自然科普、红木文化旅游为主体,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人居环境建设,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森林生态标识建设等工程,有效的提高大涌镇旅游服务水平和改善镇森林生态环境,使得人民生活环境水平有较大提升,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

三、分期目标

(一)2018-2019年为攻坚期

努力完成基础性工作,突出抓好城镇新增绿量建设、休闲游憩地建设、绿色生态网络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人居建设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完善城镇旅游配套设施及基础服务设施,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广东省森林小镇建设标准,申请“广东省森林小镇”荣誉称号。

(二)2020-2021年为巩固期

继续提升森林小镇建设水平,一方面对近期实施的工程查漏补缺,升级提质,另一方面继续完成规划期内的任务,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巩固提高森林小镇建设成效。

(三)2022年为提升期

进一步巩固完善森林小镇的建设成果,稳步提高城镇森林健康水平,弘扬生态文明,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丰富森林景观,建成完善的城镇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坚实的支撑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森林小镇的建设目标。

四、建设目标

(一)森林生态旅游建设

依托红木文化产业集聚基地的打造和“两江”、“一山”、“一岛”的自然资源格局,打造“红木文化隆都文化森林村落”的多元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以森林小镇为主题大背景,将红木文化作为特色发展基调,进一步整合大涌镇丰富的自然资源,重点开发休闲养生、婚庆摄影、培训度假、科普宣传、文化研究、瓜果摄影基地等旅游产品,打造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

(二)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以现有绿化成果为基础,以中心城区增绿、添景为核心,积极配合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强镇区绿化和乡村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至规划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21.50%,水岸林木绿化率提升至88%,生态公益林比例不低于61.40%,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三)森林人居环境建设

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力争在规划期内,城镇街区和村庄风貌整治、城镇街区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镇公园建设、城乡绿道建设、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等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和进展。同时在此基础上,根据大涌镇的资源禀赋条件,充分挖掘大涌森林小镇的特色和优势,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红木文化,提升村居文化内涵,推动名村示范村建设,将大涌打造成为环境优美、文化厚重、宜居宜游的森林小镇。

(四)绿色生态水网建设

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的措施构建系统性整体性的乡村绿色水网基础设施体系坚持水陆并治系统构建,引导水网网络良性发展,统筹推进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维持和恢复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最终达到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积极提升绿色生态水网综合效益。

(五)森林生态文化建设

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指导下,把大涌镇建设成集生态林业建设成就展示、林业科研科普与自然课堂教育、森林生态旅游与生态休闲度假、红木旅游与生态民俗旅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为一体的多功能的森林生态文化示范基地。通过举办一系列社会实践和生态活动,宣传生态文化思想,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建立大涌镇区域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核心文化品牌体系。

(六)森林生态标识系统建设

森林小镇生态标识作为是为大众提供引导指示、解释说明等相关功能的基础设施,通过文字信息、符号信息、图形信息等为大众提供与环境相配套的活动引导,以保障大众行为的进行、知识的获取、安全性保障以及自然环境不被破坏。在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期内应完成一个系统、规范、均衡、合理的生态标识体系,以达到以下4个目标:一是要实现深入推进森林小镇生态文化建设,提高森林小镇建设水平的目标;二是要实现传播森林小镇的生态文明、促进森林小镇植绿与播绿两大建设目标;三是要增强森林小镇的文化品格,提升森林小镇的形象;四是要完善森林小镇的生态功能,提高对森林小镇的认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措施

成立了森林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森林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小镇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创建进度安排及创建工作的督办和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明确部门职能

根据规划要求将工作任务逐步分解,明确创建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任务。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森林小镇建设的宣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资源管护等工作,发挥沟通顺畅、衔接严密、强而有力的部门合力,为森林小镇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大投入,确保建设成效

财政部门要将森林小镇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森林小镇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对年度工作任务要优先安排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森林小镇建设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各方联创”的思路聚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森林小镇重点工程建设所需按时到位和认定当年用于绿化造林的资金不低于一般财政总支出的1%,为森林小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将森林小镇建设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及时上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把建设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建设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建设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

加强规范森林小镇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健全完善工作台帐机制,积累反映森林小镇建设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森林小镇建设档案材料,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翔实的材料支撑。

(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提高市民对森林小镇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利用电视、网络、宣传牌、横幅标语,以及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科普宣传森林小镇建设,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生态安全意识,为森林小镇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广大市民形成共建森林小镇和共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共识。

  附件:大涌森林小镇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