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涌镇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交通分局联系。联系人:余伟侨,联系电话:8773806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大涌镇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我镇社会稳定,根据《中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颖新同志兼任,副组长交通分局局长余伟侨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宣传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社会事务局、住建局、安监分局、卫计局、环卫部门及应急分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余伟侨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镇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春运办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镇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交通分局: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及道路客运秩序,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镇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扰乱治安及交通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宣传办:负责春运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及时发布相关春运动态,引导旅客理性出行。
社会事务局:负责春运突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滞留旅客安抚救济工作。
安监分局:协调春运期间全镇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环卫部门: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增派环卫人员做好旅客应急疏散场点的保洁工作。
卫计局: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客运站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工作变动,成员单位应调整安排有关人员继续承担相应职责。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当因恶劣天气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的紧急情况下,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旅客滞留人数小于100人:
(1)客运站立即向镇春运办报告,并立即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镇春运办加强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随时待命。
(2)客运站开通广播,向旅客说明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为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给继续留守的旅客妥善安排好食宿。
2.旅客滞留人数超过100人、小于500人:
(1)镇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并立即实施本应急预案。镇春运办加强24小时值班,并定时向市政府应急办通报情况,镇春运办各成员单位随时待命。
(2)镇春运办组织力量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协调公安、环卫部门做好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
(3)协调公安、交警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对车站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4)镇春运办负责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
3.旅客滞留人数超过500人:
(1)镇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接到市春运办启动《中山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指令后,加强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随时待命。
(2)镇春运办组织力量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公安、环卫部门做好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
(3)公安部门增派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客运站。
(4)交通部门负责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并增派运管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5)交警部门对车站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6)客运站及时向市春运办通报车辆发班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配合疏运旅客。
(二)在春运工作高峰期,针对由于天气等不可预测原因出现的客流井喷情况,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客流井喷应急工作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2.镇政府组织公安、交通、卫生、城管、安监等部门,成立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于春运开始时到客运站指挥春运。
3.公安、交通等部门安排专门人员,维护站场秩序,疏导人流。
4.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停班信息的报道和春运动态的发布,引导旅客理性出行,避免旅客“井喷”,并做好春运应急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5.客运站要及时通报客车报班信息,运力不落实不得售票。如出现购票长龙,要增加售票窗口和延长售票时间,及时联系加班运力,并维护好车站秩序和卫生保洁工作。
6.客运站及时向市春运办通报车辆发班情况,必要时向市春运办申请调动应急运力疏运旅客。
(三)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情况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车站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春运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闹事人员和其余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市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公安部门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部门要配合市卫生防疫、公安、武警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登革热”、“禽流感”、“H1NI甲流”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市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疫情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因贻误时机没有按时完成任务造成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