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村(社区):
现将《大涌镇河涌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镇水利所联系。联系人:林伟斌,联系电话:8772511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大涌镇河涌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响应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的号召,根据《大涌镇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方案》(涌河办(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河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属地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开展全镇河涌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二、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全镇河涌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物、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目标。努力将全镇河道打造成畅通的行洪通道、安全的供水河道、健康的生态廊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三、整治任务分工
(一)清理非法排污口
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全面排摸、清查入河排污口,明确排污口位置、排放主体、排放规模、排放强度、排入水体及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并对无审批排污口进行堵塞,按照要求将入河排污口信息报送到镇河长办。(责任单位:住建局)
2.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对于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处理,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各级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实施入河排污口立标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检查监测,建设入河排污口全覆盖监测监控体系,实行信息共享,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到2019年12月前,实现全镇入河湖排污口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监测有制度,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杜绝偷排、漏排现象。(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村(社区))
(二)清理水面漂浮物
全面清理,科学处置。全面清查河湖水面垃圾漂浮情况及来源,清查、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堆放点和积存垃圾。清理打捞包括漂浮物、倒伏树木、建筑垃圾及有害水生植物,加大季节性有害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清理漂浮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责任单位:水利所)
(三)清理底泥污染物
全面调查,科学清淤。全面开展河涌底泥淤积调查,各村级河长巡查所属河涌底泥淤积情况。由镇住建部门结合2019年整治黑臭水体计划,综合整治全镇河涌淤泥。(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清理河湖障碍物
清查河湖障碍,实施分类清理。全面清查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障碍物,制定清障实施方案。对河道内明显影响行洪的断桥、残坝、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除,对渔业用具、渔民生活场所及砂石厂看护棚等设施逐步迁移,抓好小微水体清障、狭窄河面拓宽等工作,做到河中无障碍,河岸无杂物侵占淤堵河道。(责任单位:水利所、住建局、各村(社区))
(五)清理涉河违建
拆整并重,清理存量违建。全面清查河涌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坚持主动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查处擅自建设临河跨河等工程设施行为。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城管分局、住建局、水利所、国土分局、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责任通过实地踏看确定整治范围和内容、存在的问题及目标,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3月31日前报镇河长办备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制定的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安排专人每星期上报整治进度给镇河长办汇总。
逐步制定和完善一河一策,完成其他污染严重的河涌的整治。河涌整治整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南村涌,5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岚田七百涌、叠石涌、安堂涌和安堂、岚田中心涌,9月3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基尾涌、青岗涌,12月30日前完成。
3.长效治理阶段(12月30日至长期)
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对环镇路环境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汇报。镇督查组将对整治工作及长效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迅速启动专项行动
各村(社区)河长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响应大涌镇河涌整治行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整治决策部署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进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请各责任单位上报整治工作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填报附件),便于联系和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工作进度等情况。
(三)实施协同作战
各村(社区)河长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在解决突出问题中的关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联防联控,努力提升河道生态系统质量,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新格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
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完善举报热线和网络举报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结合“五清”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树立河湖管理保护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全民行动格局,形成情系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核
要加强对“五清”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督与暗查相结合,督过程、督细节、督绩效。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形成推动专项行动的合力,避免“上热下冷”。
附件
大涌镇河涌整治行动工作负责人
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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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工作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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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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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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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给镇水利所OA邮箱。
联系人:余浩德,电话:1590008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