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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07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农村环境卫生难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大涌镇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937


大涌镇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全面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农村环境卫生难题,扎实有效推进2019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挤、占”问题,实现辖区内工业、生活垃圾不乱堆乱放,杂物堆放整齐,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道路有序通畅整洁,田间窝棚整齐划一,水清河畅堤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达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立,人民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大涌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贺修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欧阳凯(党委委员)

闫春伟(党委委员)

余添宏(副镇长)

成员由农业局、住建局、城管分局、经信局、财政分局、宣传办、水利所及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整治办公室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余添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卢杰恩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

目前我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成效不明显、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不足、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我镇将集中力量从关键点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的热潮,重点开展“环镇路专项整治”、“工业区专项整治”、“‘三线’、建筑工地、闲置空地及黑臭水体”、“河涌专项整治”、“农村道路和窝棚专项整治”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行动

切实加强对农业区域的农路整治,加强硬底化农路和砂石农路的维护,消除农路堆放垃圾、占道搭建、杂草丛生等问题。分阶段对各类田间地头棚舍进行重点整治。对违法搭建的窝棚予以拆除,对符合条件用于放置农业生产工具的窝棚予以升级改造,力争做到“风格统一,样式美观”。(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二)开展工业园区整治行动

对镇内各主要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深入摸底,排查园区内人居环境问题,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交通设施破损、卫生死角等情况进行现场取证和登记建账,并将汇总后的工业园区整治问题台账向各职能部门传达,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并定期收集整治情况汇总后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汇报。(牵头单位:经发科信局)

(三)开展“三线”、建筑工地、闲置空地及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开展对辖区内普遍存在的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以下简称“三线”)布设混乱、建筑工地及闲置空地土地裸露与未及时围蔽、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乱排放、河涌黑臭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以样板社区及样板工程的形式开展第一批整治工作,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其他社区及工程项目吸收相关经验,全面铺开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小而美、小而特、小而精”的文明特色小镇。(牵头单位:住建局)

(四)开展环镇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环镇路两侧店铺占道经营、无照流动经营、“牛皮癣”清理等问题;全面清理路面卫生死角,清运各类垃圾,完善卫生设施,对于破损的设施要及时更换;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维护、工地围蔽防护;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改善交通秩序;并对环镇路周边企业排污、环境污染、噪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牵头单位:城管分局)

(五)开展河涌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清理河道非法排污口,杜绝偷排、漏排现象;全面清理打捞包括漂浮物、倒伏树木、建筑垃圾及有害水生植物;结合2019年整治黑臭水体计划,综合整治全镇河涌淤泥;全面清除河道内明显影响行洪的断桥、残坝、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违法违规建筑物,对渔业用具、渔民生活场所及砂石厂看护棚等设施逐步迁移,抓好小微水体清障、狭窄河面拓宽等工作;全面清拆河涌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查处擅自建设临河跨河等工程设施行为。(牵头单位:水利所)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20192月开始启动实施。镇农业、城管、经信、住建、水利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在31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财政部门要提供资金保障;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20193-6月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各领域的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定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镇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牵头主抓、村(社区)配合落实的形式,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三)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社区),申请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年度实绩考核,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201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将举全镇之力认真贯彻落实。现已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落实各职能单位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力度将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及时做好整治行动所需经费的预算,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镇财政分局要积极配合,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动员广泛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四)建立监督机制和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积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巩固行动成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商户维护农村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外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