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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0年度建设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0 分享:

  2019年来,大涌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发《大涌镇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大涌建设工作。现将我镇2019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0年建设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我镇利用行政服务办证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各行政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明确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政府或有关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增加群众行政服务审批的申请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二是依照省、市部署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要求,2019年至今大涌镇范围内依法减免企业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324.8万元,未出现“应免未免、违规减免”情况。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等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二是按规定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办税流程,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在去年年底落实总局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分两次共计取消了40项税务证明事项;优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许可的申办流程,简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业务申报流程、降低消防验收抽查比例,合并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在上级规定范围内,最大程度简化流程。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做好我镇全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或者业务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2019年,我镇加大投入,按照省、市有关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设施进行了规范建设和优化升级,整合全镇法律援助、村居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镇群众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法律咨询共201宗,11名村居法律顾通过每周轮驻镇法律服务大厅及每月定点驻村提供免费咨询151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2019年,我镇法律顾问团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定要求,依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报送市司法局备案,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对镇各单位部门提供的行政文件按要求作合法性审查意见6份,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涌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中山市大涌镇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关于规范大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在之前开展的“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全镇现行规范性文件中的证明事项规定、“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内容进行梳理,经核查,未发现“其他材料”“ 有关材料” “相关证明”等兜底性条款,做到精确化、便民化,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年内针对重大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众公开听取意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做到应评尽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2.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今年,我镇成立了以镇政法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组成员的大涌镇法律顾问团,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在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优势,积极为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专业意见等法律服务,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共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根据我镇《进一步规范合同审定和签署工作程序》文件,2019年以来,我镇法律顾问团共对政府及镇属部门对外(企业和个人)签署的民事合同作前置性审查共132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19年,我镇明确发文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对照落实《中山市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三项制度”,及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规范执法记录工作,目前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录入工作有序开展,已基本按照要求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有关记录。

  2.进一步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和加强管理。我镇依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19年,我镇严格落实省、市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全镇持证执法人员共102名,法制审核人员13人,进一步配强全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3.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促进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制定红木家具团体标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针对产业发展特点,我镇组织东成、鸿发、红古轩、忆古轩、新丰、地天泰等民营企业开展了红木家具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通过标准约束红木行业规范经营。目前,《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已顺利通过了专家组审定,并于2019年6月26日正式公布实施。二是开展行业专项整治。针对大涌镇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整改,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多个领域的收费种类共20多家,没有发现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针对洗水行业存在产业经济混乱,行业产业链条无法贯穿,影响我镇经济规模的问题,税务分局利用数据应用和税收征管,运用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政策执法,将洗水行业全链条贯穿,使产业经济清晰明了。针对市场中存在以低价竞争手段占领市场或者利用特殊手段诱导企业少报税的“黑中介”,进行严厉打击,防范“黑中介”“中介黑”抵消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三是容错纠错宽严相济,包容性执法促进民营企业自觉学法尊法。2019年1至9月,大涌市场监管分局新办理营业执照1838户,变更832户,注销1247户,现有经济户口合共10575户。按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处罚标准,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审核制度,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住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等三部门共审批行政许可171宗,行政处罚31宗。坚决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确保过罚相当。今年以来,税务分局已对222户企业施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12户企业不予加收滞纳金决定,共计减免滞纳金168133.34元。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我镇主要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大涌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由镇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政务公开督办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一是要求各部门、村(社区)明确1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二是要求各部门、村(社区)明确1位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2.全面推进我镇阳光政务公开工作。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法规、政策解读程序,及时落实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有效确保权威信息内容传递准确规范,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截至2019年11月,党政办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924条。其中,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63条,公告公示230条,政务活动167条,财政信息185条,重点领域公开132条,五公开147条。

  3.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先后印发实施了《大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大涌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管理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遵循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镇保密委员会三审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同时要求党政办网站信息管理人员定期对门户网站已发布信息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网页链接正常使用、内容无错误,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等,进而达到抓好政务舆情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社会回应的效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一是及时研究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19年2月1日,中山市大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大会共收到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16件,并交由政府分派到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2019年,我镇党政平台处理市12345平台转办的投诉件1371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根据《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指导精神,镇人大办制定了《大涌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办法》,在人大例会上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人大建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管理、交通管理等热点问题的关切,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良性互动。各职能部门通过接受镇人大代表测评,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在办事效率和办事作风上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大力支持并配合我镇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高度配合我镇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2.以互联网+手段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镇加强对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统一使用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监督管理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从行政处罚案件的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证)、决定执行、案件移送、案结归档等程序按规按时操作同步录入,实现一切行政处罚权力网上运行、全部执法流程网上记录,违法违规办案亮灯警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今年截至目前,我镇系统未出亮灯情况。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创新调解工作机制。2019年,我镇探索推动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联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基层治安纠纷、信访矛盾纠纷、小额诉前调解等衔接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截至今年11月,我镇调委会共受理民间各类纠纷11宗,成功调处11宗,涉及人数约26人,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妥善化解民间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优势作用。

  2、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我镇配合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案件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我镇遵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严格实行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并通过与德疆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委托代为处理我镇全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3.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受理点工作。我镇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依托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行政复议受理点,实现群众“一个窗口对外,群众最多跑一次”、“家门口”即能申请行政复议,保障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维护合法权益。今年11月中旬,受理点共受理5宗申请行政复议业务。

  4.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我镇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我镇综治维稳信访大厅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46宗489人次,其中网络信访投诉121宗,工伤亡纠纷19宗,劳资纠纷23宗,其他纠纷104宗,全部依法及时办理回复或转交处理。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2019年,我镇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一是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2019年1月24日,中山市大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大涌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并现场组织里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宪法宣誓和学习活动;二是镇纪委、财政等部门组织镇内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警示全镇领导干部以案促政、以案促廉,时刻筑牢拒腐防变“警戒线”;三是完善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等学法专题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司法所年内邀请专业社会律师,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骨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讲座、组织行政机关全体公职人员开展“防范行政诉讼风险”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我镇党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教育,提高我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 

  2.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各部门普法责任。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充分结合特殊节日、节点,全体普法成员单位、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以妇女儿童、青少年学生、厂企及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大型晚会、“宪法在我心”校园大课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国家安全、反邪教、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反家暴、预防校园暴力、“法律达人”以案释法系列讲座等普法教育宣传活动超40场,并以设置村居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摊位、有奖问答、普法志愿者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扎实推动普法宣传进村居、进厂企、进校园等法治文法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

  2019年,我镇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观念的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长势头明显。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为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大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完善决策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拟稿、论证、报批、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制定文件,严把质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质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掌握法规、政策的立废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舆情民意表达方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完善大涌镇公共信息综合统一平台,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和及时回复群众诉求。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监督,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党组领导班子理论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大涌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9年11月21日

 

 (二)

  大涌镇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


  今年以来,本人作为大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把法治建设第一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紧密结合大涌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大涌”建设。现将2019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本人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结合我镇实际,指导制定《大涌镇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心安排部署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多次在班子会、专项会议等场合强调树立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研究处理问题。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效建立法治政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深化我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我镇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向社会公布政府或有关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增加群众办理行政事务“获得感”。依照省、市部署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要求,2019年至今大涌镇范围内依法减免企业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324.8万元,未出现“应免未免、违规减免”情况。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等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办税流程,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在去年年底落实总局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分两次共计取消了40项税务证明事项;优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许可的申办流程,简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业务申报流程、降低消防验收抽查比例,合并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

  三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做好我镇全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或者业务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四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均等服务。2019年,我镇加大投入,按照省、市有关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设施进行了规范建设和优化升级,整合全镇法律援助、村居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镇群众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法律咨询共201宗,11名村居法律顾通过每周轮驻镇法律服务大厅及每月定点驻村提供免费咨询151宗。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政务监督渠道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政务公开督办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各部门、村(社区)明确1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19年11月,党政办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924条。其中,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63条,公告公示230条,政务活动167条,财政信息185条,重点领域公开132条,五公开147条;三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和覆盖面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解读程序,传递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至11月中旬,全镇范围内共悬挂依法治宣传横幅300多条次,协调制作主干道路垃圾箱公益广告牌70多块;组织开展咨询活动21次,电视台、新媒体开展的专题报道近100条次,营造了共同参与支持参与“依法行政”、“依法治镇”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政务服务多部门联动机制

  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类处置、分级响应的社会公共服务联动体系,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镇着力加强12345服务平台联动机制建设。以12345热线(政府热线电话)为基础,整合对接除110平台外政府各职能部门非警务类求助服务平台资源,将12345作为统一号码,建设统一的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遵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严格实行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并通过与德疆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代为处理我镇全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截止今年11月,我镇行政复议受理点共受理5宗申请行政复议业务。二是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健全网上受理信访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成立大涌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信访维稳工作。实行综治维稳形势分析月度例会制度、重点维稳单位周例会制度,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对三个层面的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进行集中研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督导解决多项涉及我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安全、问题楼盘等矛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全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今年,我镇成立了以镇政法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组成员的大涌镇法律顾问团,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在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优势,积极为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专业意见等法律服务,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共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根据我镇《进一步规范合同审定和签署工作程序》文件,2019年以来,我镇法律顾问团共对政府及镇属部门对外(企业和个人)签署的民事合同作前置性审查共132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自本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配合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执行生效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及时办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各部门办事大厅、宣传栏等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及六类执法行为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全记录,执法人员配备有移动执法装备,根据执法情况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健全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实施监督。加强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统一使用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监督管理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完善内部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要求纪检和监察室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今年我镇没有出现一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没有出现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情况。

  五、带头厉行法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

  一是自觉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镇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制度,年内邀请专业社会律师多次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充分结合特殊节日、节点,全体普法成员单位、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以妇女儿童、青少年学生、厂企及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年内开展各类普法教育宣传活动超40场。四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9年,我镇探索推动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联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基层治安纠纷、信访矛盾纠纷、小额诉前调解等衔接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截至今年11月,我镇调委会共受理民间各类纠纷11宗,成功调处11宗,涉及人数约26人,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妥善化解民间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优势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实现“法治大涌”也是大涌建成中国红木特色小镇精彩范例的根本保障。新的一年,本人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三)

  大涌镇关于2019年度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大涌镇以民营企业为主导,有红木家具企业近1000家,牛仔洗水制衣企业1500多家,民营企业数量占大涌镇企业总数的95%以上,我镇税收几乎全部来源于民营企业。改革开放40年以来,大涌镇采用“放水养鱼”的思路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报团取暖、产业集聚,形成了大涌红木与大涌牛仔两大支柱产业,赢得了“中国红木特色小镇”、“中国红木产业之都”、“中国牛仔服装名镇”“中国牛仔服装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等多个荣誉称号。近年来,大涌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融入到党委政府的各项有关工作中去。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

  一是第一时间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视察广东时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旗帜鲜明、掷地有声。大涌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大涌镇党委书记对各分管领导提出要求,对待民营企业,要转变态度,改变方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二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9年3月,中山市印发了《中山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扩大)会上进行了集体学习,并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制定《大涌镇政商交往清单》,对政商交往行为进行了分类,共分为三种类型的交往行为:鼓励类6种、允许类6种、禁止类12种。经信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外出报备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与企业的交往行为,鼓励政府工作人员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三是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2019年9月,两次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会,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今年,镇党委重新修订了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4—5家规上企业以及2家两新组织。2019年以来,班子走访企业超过50家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先后3次到两新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强党建、增信心、促发展”、宣讲《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主题党日活动,共49场次。

  二、大涌镇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政策的合法性审查。2019年共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涌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中山市大涌镇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关于规范大涌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经核查,暂未发现存在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2019年至今大涌镇范围内依法减免企业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324.8万元,未出现“应免未免、违规减免”情况。大涌镇严格遵照执行中山市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实施方案,明确了土地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情形及处置方式、收储工作细则。大涌镇已陆续启动镇域片区控规调整工作,因规划不符无法报建的土地,在不违反法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全力争取依照证载用途落实到控规中。三是按规定简化流程,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简化办税流程,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在去年年底落实总局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分两次共计取消了40项税务证明事项。优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许可的申办流程。简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业务申报流程、降低消防验收抽查比例。合并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在上级规定范围内,最大程度简化流程。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一是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进一步构建面对面沟通的政商联系沟通机制。2019年以来开展了4次企业座谈会,分别围绕智能自动化改造、减税降费政策、大涌牛仔升级发展、红木博览会等专题与企业座谈,收集企业提出的税收、用工、环保、品牌推广等问题近20个,帮助解决或解答问题15个(包括协助通达、中广测两家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凯特、巡弛等服装企业参加上海服装博览会;协助自在堂等企业申报外观专利;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品、设备引进;人才介绍等)。二是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省粤财采购﹝2019﹞2号和中财采购﹝2019﹞9号文件已进行排查清理,结果显示我镇不存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情况。三是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为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2018年4月成立大涌镇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我镇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定期在省债务统计监测平台进行债务情况申报。对政府各项借款情况包括市财政借款、地方政府债券的借款用途、借款时间、归还情况、余额变动情况于每月20日前进行统计汇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制定红木家具团体标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针对产业发展特点,我镇组织东成、鸿发、红古轩、忆古轩、新丰、地天泰等民营企业开展了红木家具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通过标准约束红木行业规范经营。目前,《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已顺利通过了专家组审定,并于2019年6月26日正式公布实施。二是开展行业专项整治。针对大涌镇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整改,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多个领域的收费种类共20多家,没有发现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针对洗水行业存在产业经济混乱,行业产业链条无法贯穿,影响我镇经济规模的问题,税务分局利用数据应用和税收征管,运用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政策执法,将洗水行业全链条贯穿,使产业经济清晰明了。针对市场中存在以低价竞争手段占领市场或者利用特殊手段诱导企业少报税的“黑中介”,进行严厉打击,防范“黑中介”“中介黑”抵消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以会计行业人员为主体,筹备成立涉税中介行业协会,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正向作用,为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便利服务,并使涉税中介机构成为税务干部廉政工作监督方。三是容错纠错宽严相济,包容性执法促进民营企业自觉学法尊法。2019年1至9月,大涌市场监管分局新办理营业执照1838户,变更832户,注销1247户,现有经济户口合共10575户。按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处罚标准,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审核制度,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住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等三部门共审批行政许可171宗,行政处罚31宗。坚决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确保过罚相当。今年以来,税务分局已对222户企业施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12户企业不予加收滞纳金决定,共计减免滞纳金168133.34元。

  五、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成立了以镇政法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组的大涌镇法律顾问团,2019年以来,我镇法律顾问团共对政府及镇属部门对外(企业和个人)签署的民事合同作前置性审查共114份。二是成立中山市红木家具快速维权中心,协助企业开展快速维权。配备专门编制人员,协调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行业和行政调解、行政调处、移送工作等,今年1-10月协助企业处理7起涉嫌专利侵权案件。三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全镇厂企群众提供免费咨询、维权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涉厂企或职工法律咨询共78宗,11名村居法律顾通过每周轮驻镇法律服务大厅及每月定点驻村向厂企或群众提供免费咨询23宗,镇调委会共调处4宗涉厂企纠纷(主要为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六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一是将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组织政府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提高促进全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和素养。2019年5月,全体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市组织的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脱产研讨班培训。7月份,我镇全体公职在编人员参加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培训。大涌经信局参与市、镇有关部门营商环境、新型政商关系等培训学习5次,合计参加培训人员超过40人次。二是组织企业参加培训班。积极开展有关减证便民、减税降费、降低对企业收费等优化民营经济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有利政策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安全生产月”及专题培训集中普法。今年以来,共组织我镇221家次民营企业参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家具制造业排污单位国家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工作培训班。组织服装产业创新升级发展座谈会、中小企业政策宣传会、企业上云上平台政策宣讲培训4次,参加企业超过150人次。召开企业减税降负专题培训36次,参与3779人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尤其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政府尤其要把营商环境营造好,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集中精力和力量解决好企业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