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大涌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发《大涌镇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大涌建设工作。现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
1.严格依法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一是依法成立大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我镇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我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三是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围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扎实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使每个公民明白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我镇在严格落实“广东省复工复产20条”和市“稳企安商20条”措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暖企安商保障措施,并建立健全复工复产专项工作机制,设立10个专门服务组,对规上企业、限上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上门服务。镇经统局联合金融机构分类别、分区域逐一深入到复工复产企业中,把服务送到企业门口,并根据企业的需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帮助协调解决融资难题。3月5日,该局组织镇内规上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召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政策解读会。本次解读会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为企业提供贴心、精准的服务,推进金融机构各项惠企帮扶金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打好2020年经济翻身仗。来自建行、农商、广州银行三家银行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当前疫情下企业生产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利率优惠、手续简便、操作简单、放款快的多款普惠金融贷款产品进行解读,并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中山市大自然格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生态环境材料等货物的进出口企业。受疫情影响,该企业的出口业务大幅下降,企业经营面临空前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大涌税务分局第一时间联系该企业负责人,派出分局“8090先锋队”业务骨干,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为该企业提供减税降费等各类税费政策咨询和辅导,并及时跟进反馈该企业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利用行政服务办证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各行政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明确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政府或有关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增加群众行政服务审批的申请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二是依照省、市部署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
2.深化简政放权 提升服务效能。我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推动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共享,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优化规范分类改革的标准,实现“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等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5个工作日内。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等情况,持续规范和完善本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通过梳理分析、审核汇总、合法性审查和研究审定,我镇作出了调整和梳理一批权责清单的决定,全新梳理了行政职权,做到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和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二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等收费。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地方金融、环保、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公布问题、处理措施和整改情况,并及时上网公示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明确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避免职责交叉或形成管理空档。进一步推进建立跨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着力形成监管合力。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2020年,我镇加大投入,按照省、市有关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设施进行了规范建设和优化升级,整合全镇法律援助、村居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镇群众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1至12月,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法律咨询共251宗,11名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每周轮驻镇法律服务大厅及每月定点驻村提供免费咨询115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我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定要求,依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报送市司法局备案,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没有违法未提交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等。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2020年,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镇继续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清理工作,在之前开展的“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全镇现行规范性文件中的证明事项规定、“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内容进行梳理。经核查,未发现“其他材料”、“ 有关材料” “相关证明”等兜底性条款。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针对重大或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众公开听取意见,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做到应评尽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
2.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政法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组成员的大涌镇法律顾问团。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在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优势,积极为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专业意见等法律服务,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具体行政行为。1至12月,我镇法律顾问团对政府及镇属部门对外(企业和个人)签署的187份民事合同作了前置性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我镇正式启动综合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业务和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挂牌成立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承接城管、交通、民政、农业农村、人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改革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进行了相对的分离。通过统一的镇执法机构、统一授权执法、统一办案平台、统一协调机构,我镇解决了长期以来多部门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提高了基层执法办案效率。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镇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据《中山市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规范执法记录工作。目前,我镇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录入工作有序开展,已基本按照要求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有关记录。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广律师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行政执法事务,提高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度,预防化解行政执法不当矛盾。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相应执法领域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非强制性手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指导,变机械式执法为引导性施法。三是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执法人员统一通过“两平台”办案,实现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
4.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促进法治营商环境。针对镇内存在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混装、违规乱倾倒工业垃圾的行为,我镇于2020年7月份出台了《大涌镇2020工业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全面规范镇内工业固废处理机制,明确工业固废处置责任。保持对违规处理工业固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工作合力,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贯彻全国应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电话会议精神,我镇研判镇内安全形势及风险,结合当前形势下我镇的安全风险点出台了《大涌镇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针对行业安全隐患,我镇对辖区内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节日安全检查,对企业存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存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我镇还对镇内旅游景区、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车站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对红博城和卓旗山休闲公园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要求相关企业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洗水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要求企业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按照工作章程上岗作业。
为严防严控工业厂房改建违法行为,消除违法改变使用功能建筑的相关安全隐患,切实防范事故发生,我镇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禁止工业厂房改建为出租屋或商业用房,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出租屋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把关,认真抓好工业厂房改建排查整治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5.以“互联网+监管”手段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镇加强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统一使用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监督管理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从行政处罚案件的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证)、决定执行、案件移送、案结归档等程序按规按时操作同步录入,实现一切行政处罚权力网上运行、全部执法流程网上记录,违法违规办案亮灯警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1至12月,我镇系统未出亮灯情况。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严格依法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台账,对关于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杜绝领导干部违法插手案件现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考核。结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法治中山建设评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检考工作。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镇依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20年,我镇严格落实省、市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至12月,全镇持证执法人员共89名,法制审核人员1人,进一步配强全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行政案件听庭、执法案卷评查、以会代训等方式,多形式、多举措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加强执法保障,我镇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作为牵头政务公开督办单位,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一是要求各部门、村(社区)明确1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二是要求各部门、村(社区)明确1位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2.全面推进我镇阳光政务公开工作。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法规、政策解读程序,及时落实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有效确保权威信息内容传递准确规范,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0年,我镇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738条。其中,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25条,公告公示289条,政务活动300条,财政信息13条,重点领域公开15条,五公开96条。1至12月,我镇收到来自群众、社会团体的依申请公开的信件0件。如果收到申请,党政办将随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和特殊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依法依规确定申请公开内容是否属于可公开范围,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未发生超时不回复、不回复等现象。
政策解读工作方面,大涌镇门户网站采取转载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内容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有效确保权威信息内容传递准确规范、时效性强。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管理流程。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先后印发实施了《大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大涌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管理制度》,要求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填写保密审查表,遵循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镇保密委员会三审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同时要求镇网站信息管理人员定期对门户网站已发布信息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网页链接正常使用、内容无错误,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等,达到抓好政务舆情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社会回应的效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一是及时研究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月20日,中山市大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上,大会共收到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14件,并交由政府分派到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代表所提建议办理回复率100%。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根据《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指导精神,镇人大办制定了《大涌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办法》,在每年召开的人大例会上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在会后由镇政府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整改,督促评分排名靠后部门及时做好自查整改汇报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加强和改进,逐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我镇加大对人大建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至12月,配合镇人大办围绕我镇道路交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民生工作开展实地视察和检查监督活动13次。四是大力支持并配合镇纪委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高度配合镇审计办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创新调解工作机制。2020年,我镇探索推动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联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基层治安纠纷、信访矛盾纠纷、小额诉前调解等衔接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合力。1至12月,我镇调委会共受理民间各类纠纷12宗,成功调处12宗,涉案金额约120万元,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妥善化解民间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优势作用。
2、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我镇配合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案件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我镇遵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严格实行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并通过与德疆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委托其代为处理全镇全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我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3.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受理点工作。我镇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依托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行政复议受理点,实现群众“一个窗口对外,群众最多跑一次”、“家门口”即能申请行政复议,保障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维护合法权益。1至12月,受理点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4.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我镇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1至12月,我镇镇综治中心信访大厅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76宗649人次(宗数同比下降9%),其中网络信访投诉28宗(同比下降78%),全部依法及时办理回复或转交处理,成功调处办结率达99%。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一是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11月13日,大涌镇举行《民法典》宣讲报告会,邀请专业社会律师授课,阐释编纂《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基础的法理与逻辑、新增要点与变化等三个方面内容,全镇领导干部聆听了宣讲;二是镇纪委举办监督工作座谈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切实提升基层监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我镇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学法专题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四是村(社区)律师顾问围绕“村居换届”主题开设法律讲座,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五是司法所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全镇一线执法骨干开展“两平台”操作专场培训,提高我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我镇每年都深入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日系列活动,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通过宪法法律考试作为通过培训的标准之一。
2.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各部门普法责任。我镇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充分结合特殊节日、节点,全体普法成员单位、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以妇女儿童、青少年学生、厂企及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学习强国”进大涌校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反邪教、反家暴、防校园暴力、防电信诈骗等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约50场,并以设置村居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摊位、有奖问答、普法志愿者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扎实推动普法宣传进村居、进厂企、进校园等法治文法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为进一步促进大涌镇依法规范用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1月16日,大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同镇人社分局共同开展劳动合同“体检”活动。大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镇人社分局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辖区内企业,并邀请专业社会律师为企业开设法律讲座,讲述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法律知识和相关规定;根据企业需求,对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指出所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党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重大行政案件由司法所所长主动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把关。
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
2020年,我镇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法律还没有成为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第一准则”;二是部分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因对不和谐因素及潜在问题缺乏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为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大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工作措施
1.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完善决策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镇政府、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立项、拟稿、论证、报批、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制定文件,严把质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质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掌握法规、政策的立废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舆情民意表达方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完善大涌镇公共信息综合统一平台,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和及时回复群众诉求。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监督,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党组领导班子理论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6.了解社情民意,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把牢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两个抓手,了解社情民意及群众诉求,与群众交流谈心,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化解群众矛盾;二是领导干部要努力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心系群众,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中共中山市大涌镇委员会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