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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跨区域治理,监管更重信息化——新形势下打击侵权假冒意见解读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7-03-22 分享: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于佳欣)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专家认为,意见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将有效遏制侵权假冒商品高发多发态势。
2016年,我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共查办违法犯罪案件20余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万余人。然而,我国依然面临着侵权假冒手法不断翻新,一些制度难以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需要,全社会知假买假现象依然存在等严峻局势。
为此,意见明确了治理的关键领域,即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及进出口环节等的监管。
“随着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以及对外贸易的大发展,互联网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灾区,需要重点监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说,农村市场十分广阔,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且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也是关注重点。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国际交流协作,斩断跨境制假售假链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水平。
围绕这三大领域,我国去年打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据全国打假办数据,2016年,工商部门检查网站网店191.8万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95万个次,查处案件1.34万件。农业部门对农资制假售假查处案件1.9万起,为农民挽回损失4.8亿元。海关加强重点航线监控,查获侵权商品3073万件,案值近1.5亿元。
打假方式有何特色?意见明确,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包括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等。
“这是顺应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链条化、组织化、跨行业、跨区域等新趋势、新特点而提出的。”柴海涛说,去年,商务部在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泛珠三角地区18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其中,在长三角地区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假冒“云剑”行动中,捣毁生产、仓储窝点4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74名,查处网店1200余家,成效明显。
面对侵权假冒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意见提出要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包括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部门间执法监管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等。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江认为,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身份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因此要突出大数据等技术的研发运用支撑。同时,由于打假涉及质检、工商、公安、通信等多个部门以及电商平台,部门协同、电商平台与执法机构协作的打假机制也亟待建立。
“互联网再大,大不过法网。新形势下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更需要建立诚信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他认为要做到三点,即让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这样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打击侵权假冒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意见还提出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
“这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长期开展。”柴海涛说,意见突出社会共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等工作机制,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和公众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