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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04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9日,市委对村第六巡察组对青岗社区党总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青岗社区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社区迅速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在整改过程中,社区党总支部切实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二)统一思想,迅速研究部署

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细化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促使社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晰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督查督办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坚持立即整改与长期整改、解决问题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严格督促检查,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不深不实,未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作用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满足于读文件,抄书本,未能在读懂弄通上下功夫”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深做实的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强国”APP“党史模块”进行学习,在学习中结合日常生活、工作撰写学习心得,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并督促党员加强学习,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是建立学习监督制度。通过建立社区学习监督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的规范性。每季度检查会议记录,定期做好跟踪落实。

2.三大攻坚战落实不到位

    (2)关于“落实环保督察、巡察整改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社区内约100间红木家具、制衣洗水企业开展环保排查。排查中发现数家环保设备不齐的红木家具企业已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

二是加强巡查,对水体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建立黑臭水体反馈台账,及时将水体发生黑臭等异常情况反馈至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源头排查和整改。

三是加强对社区内企业的环保宣传。动员社区内喷漆家具企业进驻共性工厂,并督促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厂企自查情况反馈,厂企符合环保相关规定,厂企员工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3)关于“集体经济发展欠缺思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社区优势,挖掘乡村资源。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通过对社区悠闲场所、辖区道路、景观景点及周边环境等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社区形象。

二是针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排查。经排查,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都是因总规与控规不符以致未能取得土地证造成,社区将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待上级部门调整控规后尽快办理土地证。

3.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佳

(4)关于“违法占用土地,监管不力、管理不善。‘牛皮癣’随处可见,河涌垃圾漂浮”问题

一是对社区违法占用土地问题进行自查。经查,青岗两处违法用地主要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总规与控规不符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造成,社区将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待上级部门调整控规后尽快办理土地证。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土地管理能力,加大土地监管力度。

三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每月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活动,对辖区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牛皮癣”等进行清理整治,社区卫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严格执行河长制。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河长,每周定期开展巡查,同时安排治保委员每天巡河,及时发现问题、上报处理。

(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待完善,垃圾转运站周边垃圾乱堆放,空地杂物乱堆放,车辆乱停放,社区内车位不足”问题

一是营造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氛围。每月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活动,通过入户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提升社区居民环保意识。2021年以来,共走访居民、商户约350户次,派发宣传单张500余张,群众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卫生整洁意识明显提高。

二是抓住重点、强化卫生黑点巡查和整治。实行环卫工人分区包片措施,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完善保洁考核制度,通过随机抽查、每季度检查等形式对环卫工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三是多举措解决社区内车位不足问题。挖掘社区闲置地设置停车位,力求有效缓解停车位紧张问题。目前,在青岗市场周边新增了车位18个,在市场侧空地新建停车场1个,有效缓解停车位紧张问题。

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属镇管地段的卫生问题和车辆乱停放问题向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馈,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6)关于“生态环境修复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视生态恢复。积极配合镇农业和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加快实施“大山坑”林地生态和植被恢复,对该林地植树种草、绿化美化林区,全面修复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大山坑”共新添种植树苗1万余棵,种植面积约115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社区成立以治保委员为组员的巡查组,每周对辖区内山林巡查,重点对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环保相关知识宣传。积极开展群众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向居民、门店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张,不定期在社区电子显示屏播放环保宣传标语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4.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仅满足于贴海报、派传单、拉横幅,没有真正深入社区了解情况”问题

一是加强专题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社区“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是加强与辖区民警沟通交流。深入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的摸排工作,不定期组织社区“两委”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民警共同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并依托社区治安监控、人脸识别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三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社区宣传栏、辖区厂企、大型出租屋张贴宣传海报约90张,入户约800人次,解读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态度和决心,鼓励引导居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凝心聚力,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民战线。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红色革命遗址周边环境维护不及时”问题(已责成立行立改)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线,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社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总支部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做好社区宣传栏、公开栏的排查和管理,安排工作人员每月检查社区公开栏,按照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和宣传资料。

三是立行立改,切实维护青岗升旗楼红色革命遗址形象。针对青岗升旗楼周边环境卫生问题,社区迅速派人到现场核查并落实整改措施,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环卫工人清理升旗楼周边垃圾并同步联系相关地块租户,督促其加强用地管理,尽快恢复升旗楼周边良好的卫生环境。2021年以来,升旗楼及周边环境按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要求在进一步提升改造。

四是做到举一反三,做好排查。在整改青岗升旗楼环境卫生问题的同时对青岗社区另一处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醒钟》编印室旧址及周边环境开展卫生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存在相关卫生问题。

五是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标本兼治。通过加强对周边厂企的环保宣传,提高周边厂企工人的环保意识,配合镇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巡查加强监督,杜绝垃圾丛生、木材原料乱堆乱放等现象。

六是强化红色文化教育,提高群众保护历史革命文化遗产和维护红色革命遗址形象的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幼儿学生在青岗升旗楼和《醒钟》编印室旧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境学习,讲述青岗革命先辈的先进事迹,以生动课堂传承红色基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四风”问题突出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是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意识。通过上廉政党课、学习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等,提高社区“两委”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重点围绕行政决策、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民政资金、党务管理等涉及“人、财、物、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过程,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本社区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15条。

(10)关于“社区部分办公室面积不符合标准”问题(已责成立行立改)

一是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社区立即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办公室开展整改,严格按照相关办公用房规定完成整改。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社区其他办公室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其他办公用房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办公用房面积不符合相关标准问题。

三是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内容,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际工作上,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11)关于“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一是针对问题开展深入自查。全面清查津补贴发放范围及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经自查后,核实超出相关人员工作报酬以及考核奖励范围的商业保险费用已全额退回。

二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学习。组织“两委”干部、居务监督委员和财务相关人员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加强薪酬待遇和实绩考核工作制度建设。按照市、镇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相关薪酬待遇和实绩考核方案,相关人员薪酬待遇的发放依法依规执行落实。

(12)关于“党员管理不严,警示教育欠缺”问题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

二是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开展反面警示教育8场,结合警示教育片,以身边反面典型事例进行剖析,通过一系列反面警示事例的教育和影响,严明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对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13)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期过长”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本社区租赁合同期限自查工作。经自查后,对租期20年以上租赁合同的租户发送了《法律服务函》,要求租赁合同期限按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全部租户确认和知悉租赁合同期限按法律法规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土地台账管理,规范“三资”管理。合同管理台账由专人专责负责登记管理,并按实际情况实时更新,清晰记录资产、资源出租数量、租赁人、租赁期间等信息。

三是召开专题法律咨询研讨会和专项培训。邀请驻点律师进社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4)关于“违规结存集体资金”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经自查,2018年本社区五保户死亡后,其现金存款以现金形式捐款至青岗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银行存款、丧葬补助等经社区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全额捐款至青岗社区老人活动中心。经股东代表同意由青岗经联社汇款至老人活动中心的款项,符合相关规定;未经股东代表同意捐至老人活动中心的现金存款已由青岗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退回青岗经联社。

二是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规范财务制度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财务相关人员的财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3.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不严谨问题

(15)关于“社区老人活动中心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存在大额现金、白单支付,证照失效未更换”问题

一是完善社区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补廉政风险漏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老人活动中心财务工作在制度下依规开展,修补廉政风险漏洞。

二是加强费用支出规范化管理培训,规范财务行为。组织财会人员参加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意识,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和白单入账行为。

三是对社区老人活动中心牌照开展核查。经核实,本社区老人活动中心于2005年由大涌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于2013年按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向大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原大涌镇社会事务局)备案登记,青岗社区老人活动中心机构信用代码证目前还在有效期内。

(16)关于“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未予资本化”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应转入固定资产的竣工项目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本社区两项未予资本化建设工程已转入固定资产处理。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存在其他未予资本化项目问题。

三是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7)关于“未及时偿还私人借款”问题

一是核实借款原由。经核实,私人借款主要因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已协定分期抵消租金形式偿还。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清查社区账目。经自查,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现本社区经联社存在其他私人借款问题。

(18)关于“超收益分配”问题

一是对经联社集体收益情况彻底摸清。经联社每月汇报收益情况,每年年底开展清查,股份分配按量入而出的原则执行。

二是逐年分摊超收益分配额。在保持现在的分红和福利水平的基础上,逐年填补超收益金额。

三是开展财务管理学习,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社区每笔收支由监事会审核同意,确保监督职能发挥作用。

4.对民生问题不够重视,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19)关于“2015年市红十字会下拨博爱家园人道救助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定期排查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经自查,本社区无市下拨人道救助资金,镇红十字会下拨的人道救助经费于下拨当年至次年年初发放完毕,巡察整改以来,本社区不存在相关专项经费使用不及时问题。

二是重视民生问题。对社区困难对象实行“个案化”管理,对有需要的困难对象给予及时帮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0)关于“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谨。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一是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凡涉及社区内重大事项的决定均严格按“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落实,所研究通过的重大事项均按制度要求有相关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表决内容和结果均及时公开公示。2021年以来,全部重大事项均按“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落实。

二是严肃整改居民代表会议代替党员大会审议重大事项问题。应由党员大会审议的由党员审议,应由居民代表决议的由居民代表决议,划清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权责边界。目前本社区不存在相关居民代表会议代替党员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等不规范问题。

三是加强学习,明晰权责。组织社区“两委”干部专题学习相关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学习议事规则、民主决策制度、流程等内容,对议事权责进行明晰,明确界定党总支委会、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等会议范围、议事内容。

(2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近亲属关系审查。对本社区发展党员的近亲属关系等进行认真细致审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本社区预备党员、建党对象与社区“两委”干部均无近亲属关系。

二是积极发掘优秀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把文化水平高、思想觉悟高的人才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三是落实公开审批制度。凡是公开的事项都需填写公开审查审核表,由相关事项分管领导审核公开事项。目前社区所有公开事项均由经手人员填写审核表,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公开,从严审核把关公开信息。

四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增进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要求和程序的深入了解。

2.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22)关于“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2021年以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0人。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党员。对经常外出的党员进行排查,要求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将其党组织关系迁至工作单位,方便其参加组织生活。

三是制定整治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专项工作方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党总支书记对他们逐一进行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对开展提醒谈话后仍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依法依规进行组织处理。

(23)关于“召开党员支部生活会、党员大会党员参会率不高”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每年年末开展党员评议,通过评议工作促使党员提高参会的自觉性。

二是对外出就业党员实行“便捷服务”。确定专人利用电话短信、发送邮件等方式多渠道联系,告知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及重要性,提高党员的参会率。

三是对老弱病残党员实行“接送服务”。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时,安排专人接送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党员参会,保障党员往返安全、准时参会。

四是丰富会议内容。会议议题与群众利益、社区中心工作相结合,鼓励党员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党员参会积极性。目前,党员参会积极性和到会率明显提高。

3.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24)关于“居务监督活动角色错位,监督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正确把握和理解居务监督委员的监督功能,抓好主业主责问题。2019年5月至今,不存在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居务监督活动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年末开展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评议,不断提高居务监督委员会整体工作水平。2021年本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经居民代表民主评议,均被评为优秀。

(25)关于“居务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素质。通过开展相关文件学习和履职培训,提升居务监督委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二是推动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巡察整改以来,社区重大事项均通过居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并进行跟踪落实、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督活动提出的建议意见均有跟踪落实。

(26)关于“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备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对监督委员成员背景进行排查。经排查,巡察整改以来,本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条件符合《村民自治组织法》等相关法规,具备任职基本条件和要求,成员按《选举法》规定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成员背景均通过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