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镇出租屋管理工作水平,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我镇出租屋的规范管理,2月18日,大涌镇召开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重点针对当前出租屋存在的违法建设、消防隐患、燃气安全、治安管理等问题作工作部署,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镇党委书记王英康,党委副书记李周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萧学谦,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柳霖,副镇长谭小龙以及相关部门、村(社区)代表、大型出租屋业主等共15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播放了有关出租屋、自建房事故警示教育片。参加会议的消防、城建、公安等部门代表分别发言,重点针对出租屋消防安全、楼顶违建、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分管消防、城建、公安的镇领导分别对各部门工作部署提出进一步的指导意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王英康针对我镇出租屋管控难点提出具体要求:
01 从2月18日起一个月内出租屋业主完成自查自纠,3月18日起,镇政府将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违法建设尤其是重点对楼顶违法加建的出租屋进行联合执法。 02 出租屋业主要加强燃气安全的管理工作,要让正规的瓶装石油入户经营,监督租户使用有安全保护装置的炉具和管道,清理燃气直排的热水器。 03 要保证出租屋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 04 业主要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粤居码工作的推进,加大出租屋的技防投入,多关心租户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05 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配合当前创文巩卫的工作,每家出租屋要配备自己的垃圾桶,搞好清洁卫生。 06 业主须对建筑物承载结构不合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自行清拆,同时依法缴纳租赁税。 知识点 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 1.用户在燃气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 2.炉具质量不合格,为三无产品; 3.减压阀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国家标准; 4.管道老旧破损,达不到继续使用的要求; 5.炉具未设置熄火装置,用户未设置切断阀以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出现燃气泄漏的情况。 违法建设的认定 在土地上已建成的存量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或者钢结构,存在违规加层、屋顶加建锌铁棚或违规光伏、私改结构、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初步认定为涉嫌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