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2号)的要求,我市拟变更1家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任务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将拟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及信息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60-88325592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改局536室
附件:中山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公示表(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