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60号)、《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文件规定给予总部企业入学服务,市总部办组织专家对2022年新认定总部企业入学名额进行评审确定,现将《2022年中山市新认定总部企业2023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市总部办)反映。
附件:2022年中山市新认定总部企业2023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联系电话:88268321/88318299,邮箱:zs_fwb@126.com)
附件
2022年中山市新认定总部企业2023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