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单位,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3号)转发给各单位,并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市直单位,各镇街公共机构。
(二)已获得“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等称号,或入选各项工作试点的公共机构。
二、组织发动
请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申报并编写示范案例,严格按照案例模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总结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通过数据体现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果。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联系人。
三、推荐上报
我局将初审并上报,省能源局将按照同类最优等原则,采取公开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初评出不超过10个案例(每个方向不超过2个)确定为推荐案例,并于2024年3月底报送国管局。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3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泓志,0760-88319553;邮箱:zssjnj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