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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中山营商办〔2024〕3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5-22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现就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及处理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包括热线电话及其配套网站、微信公众号,以下统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鼓励以实名方式,对遇到的违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情况进行投诉举报。

二、受理范围

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遇到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

(一)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擅自增加准入条件或审批条件、资质(格)要求;

(二)通用性资格资质凭证不互认,导致企业重复办理、重复缴费;

(三)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四)违规增设迁移条件、增加审批流程、变更申请要件、故意逾期办理等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或退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开展相关业务;

(五)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六)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七)制定地区性行业、产品或服务推荐目录或设立国家标准之外的非技术性指标,明显倾向本地企业,或歧视外地产品,或阻碍本地企业面向全国所有符合资质能力条件的供应商统一采购;

(八)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九)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的;

(十)涉企优惠政策不予执行、不落实的;

(十一)其他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建设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按照《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中府办函〔2023〕23号)《关于印发构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41号)及有关规定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首接负责制。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问题的承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中山市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构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回复、归档等处理机制,认真做好投诉举报问题处置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