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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节假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分享: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要求,我市拟变更1家承担广东省节假日价格监测任务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将拟执行的新定点单位信息及信息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60-88325592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改局536室

  附件:中山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公示表(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分公司)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