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我局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拟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的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研究,我局对该意见建议不予采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神湾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T40074号)。
特此公告。
附件: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意见处理说明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与神湾加油站原业主单位广东振扬石油有限公司,现业主单位珠海中油加华石化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协议,协议约定了迁建、改建后神湾加油站履行的租赁经营等相关事项。建议保留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待上述关系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销售分公司申请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不采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神湾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T40074号)有效期已于2020年9月18日届满且未延续,该证件应当予以依法注销。
二、上述证件注销后,如租赁单位与业主单位意见达成一致,租赁单位可凭有效的租赁合同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重新申请领取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