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山中山港加油站、龙兴加油站、东凤加油站、溪角加油站、卫民加油站、沙溪加油站,中山市五桂山加油站:
你司《关于扩建加油站的请示》业经省能源局批复(附件1)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我市序号17#编码43#等7个规划点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扩建(详见附件2)。
二、你司凭本通知到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扩建竣工后,须提供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000MB2C86400P20147002002)栏目内查询,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后凭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意见相应的纸质原件报我局审查,上报省能源局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批复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确认广州等市部分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
2.原址扩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