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省市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民生保障,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计划安排方向主要包括:
(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以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路、铁路、港航、能源、水利、信息、城建、环保和科技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外币折合,下同)。
(二)重大产业项目
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重点,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前沿领域打造产业新支柱,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80万元/亩。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1亿元以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3亿元以上;产城融合项目总投资额应达到10亿元以上,且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三)重大民生保障工程
以提升民生保障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项目。项目总投资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编报条件
(一)列入省市“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并具备落地条件的项目。
(二)2019年省市重点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外,原则上续列为2020年省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续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期年度计划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
(三)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统一项目代码,项目有关信息已完备、真实、有效录入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时,项目规划条件、用地指标、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2020年10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新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10%。
(四)前期预备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已确定,2021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五)申报计划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平台和园区类项目需明确列明每个项目。
三、编报要求
(一)领导重视
各镇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编报工作,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工作,深入研判项目推进程度和年度内容,科学制定项目推进年度计划,避免出现项目推进无法落实条件或不能按期实现开工的情况。
(二)申报要求
2020年市重点项目按照线下线上结合方式进行申报,各相关镇区和单位通过中山市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完成线上申报。没有账号的市属部门请联系市重点办获取账号。项目前期审批环节文件需在线上申报上传备查,申报项目信息务必规范完整,避免出现因资料不齐而未能入选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情况。
同时,所有项目线下申报须填写《2020年市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市属单位投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填报,其他项目由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填报。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相应文件材料须加盖当地政府(办事处)或部门公章,并附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需申请纳入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请相应注明,并按照附件1要求填报省重点项目申报表格,市重点办将结合市重点项目计划征集情况择优选报省重点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网络申报自收到通知后即可通过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进行申报,纸质盖章件请于9月10日(星期二)前报市重点办(市政府大楼532办公室)。
附件: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2.中山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3.中山市2020年市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
4.中山市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5.中山市2020年省重点预备项目申报表
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黄国栋,郑嘉仪 联系电话:8831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