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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2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中山重点办〔2021〕21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8-12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省市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民生保障,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计划安排方向主要包括:

(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路、铁路、港航、能源、水利、城建等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3亿元以上(含外币折合,下同)。

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支持5G网络与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不设具体投资额度要求。

(二)重大产业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前沿领域发展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以上。

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金融会展、文旅文创、会计法律、设计咨询、创新科技、检测认证、区块链技术应用等高端现代服务业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以上,优质项目可放宽。

优势传统产业: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升级,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2亿元以上。

高质量创新带动项目:重点鼓励发展高质量创新带动项目,对一些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的优质创新性项目,不设具体投资额度要求。

(三)重大民生保障工程

以提升民生保障供给质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以上。

二、编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列入省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并具备落地条件的项目。

2.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外,原则上续列为2022年省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续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期年度计划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

3.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统一项目代码,项目有关信息已完备、真实、有效录入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时,项目规划条件、用地指标、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2022年10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新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10%。

4.前期预备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已确定,2022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5.申报计划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平台和园区类项目需明确列明每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镇街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编报工作,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工作,深入研判项目推进程度和年度内容,科学制定项目推进年度计划,避免出现项目推进无法落实条件或不能按期实现开工的情况。

申报正式计划,须对建设期内年度投资进行认真测算,与项目整体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年均投资强度相衔接,依据2022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年度计划投资。

杜绝重点项目新增违法用地,坚决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涉及违法用地的项目,应当按照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新增申报正式计划的项目,有关用地组卷报批资料应当已报送至自然资源部门,严禁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开工建设。
(三)申报方式

2022年市重点项目按照线下线上结合方式进行申报,各相关镇街和单位通过中山市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完成线上申报。没有账号的市属部门请联系市重点办获取账号。项目前期审批环节文件需在线上申报上传备查,申报项目信息务必规范完整,避免出现因资料不齐而未能入选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情况。

另外,所有项目申报须填写《2022年市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市属单位投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填报,其他项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报。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相应文件材料须加盖当地政府(办事处)或部门公章。需申请纳入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请相应注明,涉及新增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争取纳入国家或省级专项规划,确保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争取用地指标。

(四)申报截止时间

重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网络申报自收到通知后即可通过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进行申报,纸质盖章件请于9月10日(星期五)前报市重点办(市政府大楼534办公室),申报表及相应材料电子版请一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苏颖甄粤政易处。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项目用地范围矢量文件、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等。

(二)填写说明

项目申报计划时:项目名称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申报表中版式规范填写,避免出现错字或逻辑错误的情况;科学填写2022年度投资计划及2022年用地用林用海需求;项目审批情况请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填写审批机关和文号;项目列入规划情况填写项目所列入的最高级别的规划名称及其在规划中的表现形式;(拟)开工时间具体到月份,且与建设起止年限一致。

附件:   1.中山市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

2.中山市2022年市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

3.项目简介(模板)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1]1507号)

中山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