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中江高速公路东升服务区北区加油站02HUAN19_2T06规划点重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申请在中山市中江高速公路东升服务区北区重建加油站一座,该加油站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3序号355#编码02HUAN19_2T06#规划点。该重建加油站按二级站标准建设。重建后,该站共设埋地油罐4个,其中50立方米汽油罐2个,20立方米汽油罐1个,50立方米柴油罐1个,总罐容折合145立方米。
二、你司凭本文件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四、重建竣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网页上方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中山市”及“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入我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新申请)”事项,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8日